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大明:自曝穿越後,一年平遼 - 第二百二十三章  海瑞定律

第二百二十三章  海瑞定律[第1頁/共3頁]

這上海縣城便是陸家先祖陸深出錢構築的,在華亭,陸家的名譽是獨一檔的。

“我來,隻是為了奉告你,教員已經寫信東林成員,欲要對你倒黴!”

董其昌頭疼之於,也終究下定了決計,不能坐以待斃了。

董其昌一計不成,又出一計,招攬來那些墨客寫了一堆辟謠陸延的文章,在城中張貼,此中直指陸延濫用權柄解除異己。

“但教員自從成為太子侍讀,而後告病回籍以後,就彷彿變了一小我。”

比如,將一兩銀子判給富人,這對於他來講底子就是九牛一毛,乃至不敷一頓飯錢;但對於貧苦人家來講,這能夠充足花消數個月。以是在兩可之時,把財產判給貧民,是更好的處理體例。

而在關於名譽的案件當中,儘量保護鄉紳的麵子。

反而是因為其在紡織業上麵多有依靠陸家,乃至插手了江南公司,誰又情願放棄大量的好處和董其昌混呢。

董祖源道:“父親,如本大哥還在南京當通判,我們獲咎陸延是否會扳連他。”

董其昌道:“他固然是應天巡撫,但南京六部又豈是他一個毛頭小子能夠撼動的。”

董其昌那邊,他寄出信以後,又聯絡了華亭幾個大族。

而海瑞的興革條例另有第二條,“事在爭產,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二人曲直不甚相遠,可免憤激再訟。然此雖止訟於一時,實動爭訟於後。理曲健訟之人得一半直,纏得被誣人得一半罪,彼心快因而矣。下人揣知上人意向,訟繁興矣。”

陸延深切貫徹海瑞定律,斷案極其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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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陸延這峻厲的反擊,已經嚴峻毀傷了董家,這不但僅是在財帛上麵,更是對於董家的聲望侵害極重!

隻因為陸家在華亭的名譽遠不是董家能比的!

“總之,你本身謹慎吧!”

隻是,出乎他料想的是,他的請柬收回去,但底子冇有一小我來。

在明萬積年間彼蒼海瑞之前,州縣官員對待民事訴訟多采納“四六開”的審判原則:“問之識者,多說是詞訟作四六分問,方息得訟。謂與被告以六分理,亦必與被告以四分。與被告以六分罪,亦必與被告以四分。

“昨日,他鞠問了一個案子,事情牽涉到了南京禮部尚書駱從宇。”

不過,一開端上海縣是冇有城牆的。明朝江南經濟發財、城鎮化程度高,以是呈現了很多不帶城牆的城鎮。

此種遵循尊卑次序來決定訊斷成果的做法,實際上提早奉告了審判成果,讓那些欲告狀之人主動撤銷了將家務事訴諸公堂的設法。

薛素素翩但是去,桌上的茶水還冒著渺渺的熱氣。

他的叔伯親戚,十多號人都跑到他這邊來哭訴。

“是老天爺讓我來的。”

傍晚,薛素夙來到衙署,坐到了陸延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