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普羅岷西亞(3)[第1頁/共3頁]
陸延道:“荷蘭人必將失利,大明將擯除荷蘭人,收回台灣!”
新港土著用糟糕的漢話說道:“呸,這裡是屬於新港社和尼德蘭人的,你們這些入侵者,必將蒙受主的獎懲!”
早在第一任台灣長官宋克之時,便向巴達維亞總督陳述,要求派“2位或是3位有才氣,遭到傑出教誨的牧師以及導讀者。如此,上帝之名將會在此擴大,這島上的蠻橫民族也會變成基督徒”。
“這些蠻人便是島上的土著,被紅毛鬼稱為新港社,被紅毛鬼逼迫,反而信奉耶教,給紅毛鬼當狗!”
普羅岷西亞這片地盤是首任臺灣長官宋克花十五疋棉布向新港社購下的。
台灣之前到處都有梅花鹿在郊野中跑來跑去,日本人除了來大員和漢人互換中國初級舶來品以外,看到滿天滿地的梅花鹿實在是歡暢的不得了,要曉得,那光陰本正處於戰國期間,不管是軍人的盔甲還是劍鞘,都很愛用鹿皮當作原質料。
“噢,伯納德死得太不是時候了,我也冇法挽回敗局。”莫爾斯聳了聳肩。
那土著跪伏於地說:“麻豆社首級阿立能拜見伯爺!”
“好的,如您所願!瓦倫汀中間!”莫爾斯文雅地行了一禮,退出了城主府。
通譯是一個漢商,拉丁語竟然不錯,他大聲將喊話傳入城堡。
鄭洪奎問道:“可有體例策反內裡的村社百姓?”
“混蛋,該如何做事我的事情!”瓦倫汀怒道。
但在荷蘭人蘿蔔加大棒之下,共同佈道洗腦,竟然很快讓這些村社開端屈就。
鄭洪奎道:“這麻豆社與我們鄭家一貫交好,互通有無,同時一起抵當紅毛鬼,此次阿立能首級表示情願出兵五百幫忙我們!”
“那伯爺的意義是?”鄭彩問。
阿立能說道:“我去過幾次紅毛鬼的城堡,他們的城堡設在高地,易守難攻,城上有十二門火炮,內裡的紅毛鬼有100多人,不過加上日本人和南洋蠻夷大抵有六百多人。”
“抓住他們天然是要讓他們當仆從的,直接殺了不是便宜了他們!”陸延說道。
在荷蘭人統治初期,這些村社的乾係非常龐大奧妙。因為各個村社尚處於原始社會階段,出產力與出產體例掉隊,仍以漁獵為主,農耕則以刀耕火種的情勢停止。部落之間對於出產、餬口資本的合作狠惡,加下台灣少數民族有獵首和彙集人頭的風俗,彼其間的馘首減輕了村社之間的紛爭與對峙。
傳說,荷人要購地建普羅岷西亞城時,隻花少量的錢,向新港社人采辦一張牛皮大的地。但這些奸刁的荷蘭人把牛皮割成細條,搓成皮繩,圈地大片。
至於某個傳媒與這裡有甚麼乾係,陸延就不曉得了。
“混蛋!混蛋!你帶人守住北麵,如果失守,我必然會讓你都雅的,對了帶上兩百個爪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