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養鳥[第1頁/共3頁]
“五百貫,不算多。”真宗天子內心策畫著,如許的玻璃珍寶每件在京師都能賣上數千貫,包拯隻收五百貫的本錢還算是有知己,但他不想在話語上落下風,因而說道:“包拯為甚麼不直接上奏,卻托你轉交,這還是要奉迎你吧。”
“鴿子認路,還能帶信?”李誌對這些一點兒也不懂。
天子叫來內侍命他們選出一些可靠之人專門籌辦玻璃器物的發賣。天子決定在京師出售一些,其他的都賣到與契丹人開的榷場當中,這東西饑不能食,寒不能衣,賣給契丹人也冇甚麼壞處。
包拯有了錢天然想改良一下饑民們的餬口,因而將武柏找來籌議增加在饑民身上的投入。
“他的設法倒是很多。”真宗想這包拯倒有個鬼腦筋,恐怕彆人搶了他的功績,不過如許也好,隻要本身派出親信將這些琉璃器物賣出去,便能夠充分內庫,彌補因為大火形成的喪失,用錢時也不消看大臣們的神采了。
真宗天子想起了春節期間的那場煙花演出,那場麵確切很壯觀很斑斕,看來包拯在工匠製造方麵還真有些本領,並且包拯還能考中進士,是個讀書人,真宗天子放心了很多。
“鴿子有尋巢的本領,你在天長縣養的鴿子即便是被帶到京師它也能本身飛迴天長縣的老巢,鴿子飛回巢的時候如果在身上綁了信不就將信也帶返來了嗎。”包拯向李誌講授道。
“您還是讓我去作坊吧。”李誌很絕望,這養鳥如何也不能算是首要的事。這隻是陪大人玩罷了。
包拯的養鴿子技術是後代最成熟經曆的總結,從選種到培養都有著嚴格要求,包拯手把手的將這些技術都教給了李誌,喜好小植物是孩子的本性,以是李誌對這項事情非常當真,幾近每天都泡在包拯為養鴿子專門買來的獨門小院中,冇用多長時候李誌手中就有了幾十隻品格良好的鴿雛,隻等它們長大便能夠派上大用處了。
在工匠當中另有本來煙花店老闆李玉國的小兒子李誌,李誌本年隻要十二歲,在京師時包拯看到這個小孩子就很喜好。李誌固然年事小卻很聰明聰明,學東西特彆快。包拯決定讓他來乾一件首要的事情。
“包大人您懂的真多,會造煙花,還會養鴿子。”李誌對這個包大人真是太佩服了。
“你不要藐視這養鳥,這鳥有大用處。你在天長縣給你爹寫一封信,托人去送,一個月也不見得能送到。如果用養熟的鴿子來送信,幾天便能夠到了。”包拯曉得大宋已經有人用鴿子通報資訊,不過卻還非常不專業,比後代的信鴿要差很多。這幾次給公主寫信,包拯深感大宋通訊的掉隊,朝庭雖有驛站卻也效力不高。在現有前提下最好的體例看來就是用信鴿通訊了。
“甚麼首要的事。”李誌有點兒不信賴,包大人真有首要的事交給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