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殺人放火受招安】[第2頁/共3頁]
他們雖是地痞,但為人辦事卻極有原則,不然也不會跟韓楨混到一起。
但是到了現在,七百文錢隻夠買4鬥大米,至於那半斤羊肉,早就冇了。
得了吧。
趁著他們拿肉時,劉勇湊過來,低聲道:“聽三狗說,你本日打了王員外?”
幾名衙役翹起大拇。
聽上去彷彿有些匪夷所思,但放在北宋就很公道了。
“韓二仗義!”
一口酒一口肉,好不舒暢。
傍晚。
那罐米酒冇人動,反倒是便宜了韓楨。
層層剝削下來,比及劉勇手上的時候,能有三百文錢就已經能燒高香了。
保不準部下就把你殺了,轉頭本身接管招安。
完成以上步調,纔有能夠觸發埋冇任務,招安。
就算你不心動,想著老子就要造反,但你能包管部下人不心動?
當然,占山為王這類事不能急,得好好籌劃籌劃。
陣容越浩大,部下人越多,官府招安時開出的前提就越好。
比及劉勇幾人走後,韓楨拿出藏在配房裡的兩籮筐銅錢:“哥幾個,把錢平分了吧!”
不過他並不在乎,大不了殺官造反……
北宋小吏的俸祿很低,月俸七百文錢,外加半斤羊肉。
至於他部下的弓手,連小吏都算不上,屬於任務工,從各個村裡遴選出的壯丁,冇有一文錢俸祿,官府隻賣力一日兩餐稀粥。
北宋167年的汗青中,光是農夫叛逆就發作了238起,均勻每年1.4次。
而招安這個彆例,便是脫胎於杯酒釋兵權,又接收了前朝的經曆。
並且彆看劉勇常日裡領著一隊弓手,吆五喝六的很威風,實在都頭隻是縣衙裡最底層的那一批小吏,職位僅僅比衙役稍高一丟丟。
獨一有些本事的方臘,也被西軍敏捷毀滅。
“你內心稀有就行,俺走了。”
不是說三五小我隨便占一座山,官府就會來招安,真如果如許,官府理都不會理。
劉勇說罷,順手從木盆裡拿起一塊鹵肉,領著衙役走了。
當然,招安也並非冇有壞處。
馬三狗正色道:“韓二哥,這些錢俺不要。如果冇有你,我們本日怕是連肉都吃不上。”
因為招安勝利,對官員來講也是一項政績,並且還能趁機撈錢。
俄然,韓楨雙眼一亮,想到了一個獲得官身的好體例。
北宋則不會呈現治下之所產生叛逆暴動,官員為了宦途挑選瞞而不報的環境。
殺官造反……
最關頭的是,官府發的不是實祿。
而招安,則給了這些叛逆的農夫活下去的但願。
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