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假癡不癲[第2頁/共4頁]
但是同時真宗也被馮雲的這個發起所吸引,因為如果真的能夠有這筆錢的話,對於大宋不管是朝廷還是官方都會是一個極大的利好。
在他的設法當中,一旦朝廷把握了這金幣已經銅票的監督權以及名義上的統統權的話,錢莊今後必將被朝廷所掌控,這是無疑的,彆看那統統權隻是名義上的。
因為如果朝廷真的需求分外的財帛的話,以往的處理路子就隻要兩種,要不然就鍛造新的銅錢,要不然就增稅。
但是朝廷並不曉得這些,錢莊也不會讓朝廷曉得,其實在朝廷麵前揭示出一種富可敵國的姿勢也是趙惟吉打算中的一部分。畢竟具有如此大的資產對於朝廷也是一種震懾。
並且趙惟吉信賴趙宋皇室不會做出朱元璋那種及其仇富的行動,以是沈萬三的了局不太會產生在錢莊的身上。
朝會吵了兩天,任然冇有任何的成果,真宗趙恒冇有想到他即位今後碰到的第一件大事竟然就使得朝堂產生了分裂。
因為現在的錢莊不但不是朝廷的眼中釘,反而處於朝廷的庇護傘之下。至於賬務的題目,趙惟吉有彆的一套記賬的體例交給馮雲,朝廷底子彆想從賬簿當中看出任何的題目。
公然,當他一來到朝堂之上的時候,麵對的便是限定派如潮流普通的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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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東西就是火槍,這還不是普通的火槍,這是竄改天下的火槍。
如果是單靠地稅和人頭稅的話,以大宋現在的軍隊範圍和官員範圍,早就保持不下去了。
何況我們這那裡是風險到大宋了,我們這是在幫忙大宋。
錢莊做的統統事情冇有一條冒犯了大宋的律法的,對於這裡馮雲是很有信心的。大宋隻要關於捏造銅錢的呼應法律,但是冇有說不能夠擅自鍛造金幣。
“馮雲,你可曉得,你們錢莊已經嚴峻的風險到了大宋的安寧?”
並且另有彆的一個好處,那就是還這筆錢不消給任何的利錢,借多少換多少就是了,不但如此,還不消急著還錢。
“對於此事,我但願能夠與朝廷達成和談,我們將金幣已經銅票以朝廷的名義出售,作為互換前提,我們向朝廷供應完整的賬務明細以及一筆龐大的無息存款。”
一樣的事理也能夠用在錢莊這裡,隻要冇有大範圍的擠兌產生,錢莊內部永久會具有一大筆銅錢能夠動用,因為這筆銅錢的市場活動空間臨時被銅票代替了,以是劃一於同一筆錢能夠同時用在兩個處所。
“馮雲,你可曉得,這錢莊就是餬口在大宋內部的一條蛀蟲?”
“我想,我這錢莊做的統統事情冇有一條違背任何的大宋刑律吧。大宋刑律並冇有說不能夠做這類款項的買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