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大唐的官製普及一下[第3頁/共5頁]
唐朝的官製是在隋朝根本長進一步獲得完整和健全的。從名義上說,三省長官同為宰相,但因唐太宗期近位前曾任過尚書令,以是無人敢再擔負此官,遂以其副職左、右仆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中書令、侍中併爲宰相。唐太宗時,因中書令、侍中位高權重,不等閒授人,因而又常以它官加“參議朝政”、“參與朝政”、“參知政事”、“參議得失”等名號作為實際上的宰相。厥後又有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中書門下三品”(代宗時改成二品)的頭銜行宰相事的。如許一來,尚書仆射如不加“同平章事”,反而不能參與宰相機務了。
台院有侍禦史六人,掌糾察百僚、彈劾犯警;審判天子特命的案件,並與門下省的給事中、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分直朝堂,受理冤訟,號稱“小三司”。侍禦史另有專人分擔禦史台官署的平常庶務。侍禦史在諸禦史中職位最高,權柄最重。
又有都督府,屬於雄師區性子,管十州以上的稱多數督府。長官多數督普通以親王遙領,由長史主其事。普通的都督皆兼任地點州的刺史。安史之亂後,因為處所節度使權勢的收縮,都督府實際上已不存在了,而“都督”也隻成了“贈官”。
唐玄宗時為了加強邊防的軍事力量,在沿邊設置八個節度使,統轄邊地軍隊,本是軍事將領。安史之亂髮作後,中原用兵,因而本地也設節度使。為了適應戰役情勢的需求,節度使不但領兵,並且兼任地點州的刺史,兼理民政。厥後節度使又都加京官和禦史大夫頭銜,又兼察看使(原為監察官員,後漸兼理民政,統管一道或數州)、營田使、度教唆等,因而集軍、政、財、監察諸權於一身,成為盤據一方的藩鎮。中唐今後,節度使的轄區也稱道,厥後天下劃成四十餘道。這時的道已不是唐初那種純真的監察區劃,而成為實際的行政區劃了。這類道也稱為方鎮。以是節度使對所屬各官大多是自行任命的,除了設置原有的武職、文職官員外,另有一套幕僚班子。節度使把很多首要的職務委派給這些幕僚去擔負,因而稱他們為調派官。這些幕職職員未經朝廷任命,有些調派也非正式職官,無品階,這就要向朝廷申請,授予他們郎官、禦史等頭銜。
【四】禦史台
唐朝翰林學士出院後,必須見習一年,方加“知製誥”的頭銜,具有秉筆草擬聖旨的資格。一旦成為承旨學士,很快便可正式拜中書舍人,然後授予宰相官職。這就構成了後代各朝拜相常常選自翰林的傳統。
察院有監察禦史十五人,資格淺者稱“監察禦史裡行”,掌監察處所官吏及尚書省的六部。唐朝以“道”為監察區,唐太宗時天下分彆十道,玄宗時增為十五道。每道派監察禦史一人,厥後也稱巡按使、察看使、按察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