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經界法真義[第1頁/共3頁]
此言一出,數位縣令都有些驚奇,但南鄭縣令韋執誼和城固縣令李桀的神采卻比較沉著,想來高嶽提早就給他倆“吹風”過了。
外族趁著國度頹廢有力時策動入侵,國度亡;
隨即高嶽指著席位上如有所思的李桀,“偉長,你說如果一個縣到了第三害的境地時,你身為個縣令,有甚麼體例,靠甚麼力量能把這悠長以來的積弊,一朝厚積薄發,所構成的大難給處理好?”
因而高嶽朗聲說了現在經界不正的三大風險:“因安史反叛,各地州縣版籍多亡於烽火。豪猾人戶冒名佃耕,不納租稅,又將田賦轉嫁到荒地當中,使國度歲計銳減,此一害也;國度推行兩稅,本來每畝所規定的斛鬥米並未幾,目標是拔除苛捐冗賦,但願百姓獲得實惠,可現在縣鄉被胥吏、奸豪把持,欺上瞞下,使地多的稅少,地少的稅多,下戶貧戶生存日絀,此二害也;版籍不存,奸猾舞弊,國度又比年用兵,開支浩繁,如此下去兩稅的公信力日趨下跌,最較著的就是田產間的訴訟不竭,如悠長得不到公道仲裁,那麼頓時就不再是訴訟所能處理的了.....下戶貧戶存活不下去,必定鋌而走險,聚嘯為盜匪,攻打官府,顛覆國度,此三害也。.”
接著高嶽站起來,皺著眉頭說到:“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穀祿不平。是故,暴君貪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製祿,可坐而定也。當年的井田便是如此,現在的私田更應如此,天下自推行兩稅法來,賦稅的原則是計資(資,房屋、田產等私家財產)定稅,而不再是以人丁為本,故而我欲行‘經界之法’,弄清楚各門各戶實有地步的環境,履畝征稅,均派差役,覺得底子。能使富者保其業,貧者蘇其生。”
高嶽此舉,是對楊炎昔日兩稅法的修改案,而更是要加強國度當局對安史之亂後各地崛起的情勢戶的節製,充分稅收。
高嶽用食箸夾起一團團飯來,就著菜葵和蒜米,口齒裡爽滑鮮脆,四周的縣令們也動搖著箸,堂內滿是咀嚼的清脆響動。
在場的人都在點頭。
“這份草案,或許會激起很大的風波,但本尹是要呈交給大明宮的。”高嶽正色說完,最後在其上落筆,也畫了押。
李桀這時說了句:“太宗天子曾說過,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接著,判官韋平將經界法的草案,攤在了寺廟的地板上。
現在的唐朝,高嶽曉得,走的恰是最後條門路。
其彆人,撤除韋平是韋皋的兄弟外,其他劉德室、李桀、黃順、解善集皆是棚友,這時也慨然提筆,在草案上畫押,最後柳傳宗也畫押。
他方纔自西川南部班師,就將府中各縣的縣令調集到了護國寺中來,說有要事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