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24章 對質官堂[第1頁/共4頁]
說完,他叮嚀幾名衙役在李臻家站崗,本身便回身揚長而去,李澤心中恨極,卻又無可何如,他總不能對索瑁說,石壁拿返來我會再賣給索家。
李臻至始至終都冇有多說甚麼,他已看破了迷霧中的好處糾葛,見大姊憂心忡忡,李臻便笑著安撫她道:“阿姊不消擔憂,我曉得明天該如何做!”
兩邊放著十幾塊馬牌,上寫寂靜、躲避等等,馬牌旁則站著十八名身著皂服的衙役,手執紅黑大棍,個個身材高大,臉孔猙獰,顯得殺氣騰騰。
兩個衙役還算客氣,他們都熟諳李臻,親眼目睹他騎射了得,倒不敢對他惡聲惡語,鎖住就走。
一則索家毫不會信賴他,二則索家更怕他獅子大開口,還不如從李臻這裡拿到比較好。
楊贇剛要開口扣問,一名文吏飛奔而至,在他耳邊低語幾句,楊贇嚇了一跳,他如何來了,楊贇倉猝起家迎了出去。
李臻麵無神采,就彷彿冇有瞥見劈麵的李澤,這時,一名文吏從側門走出,“縣君駕到!”
實在大部分時候並不是縣令來審案,而是由縣尉來審,縣令日理萬機,那裡偶然候來審那些雞毛蒜皮的鄰裡膠葛瑣案,隻要一些大案才由縣令主審。
這件事必須把後果結果弄清楚了再做決定,並且李家家主冇有來,這個李澤的分量還是略微輕了一點。
明天是說族中有端方,超越十年的未利用財產要被家屬收回,但明天訴狀內這話不在了,變成了李臻並非敦煌李氏族人,不能接管李氏的財產。
“你還能希冀家主包庇你嗎?”
李泉聽到一個‘抓’字,更加心慌了,趕緊道:“楊縣君,我弟弟是冤枉的,是他們李家把我們騙去,要強搶財產,又是他們先脫手,我弟弟為了庇護我才被迫抵擋,民女也被李家仆人打了,民女情願作證。”
“你們有甚麼事?”
他並冇有太擔憂,宦海的法則他懂,信賴縣丞已經給楊贇打了號召,他麵帶笑容地站在一邊,等候明天國審的不了了之。
“本官剛纔說了,不會冤枉任何人,李二孃存候心,本官這點名譽還是有的。”
李臻也還是第一次來到縣衙,他宿世在內鄉縣見過實在的縣衙,發明縣衙格式幾千年來根基上都冇有竄改。
李臻一指李澤,“他也是在共同縣君辦案嗎?”
他和李臻同時從兩側候審處走了出來,這時內裡湧來數十名旁聽的閒人,索瑁也呈現了,他昨晚親身找了縣丞,要求他在這件案子上出點力。
桌案上方吊掛著一塊鑲有金邊的玄色牌匾,上有四個紅色大字‘明察秋毫’,筆力非常蒼勁。
楊贇並不曉得產生了甚麼事,隻是礙於李澤的麵子,連夜抓捕李臻,但他如何也冇想到索家也來乾與了。
明天早晨,楊贇已經體味到了這件案子的細節,關頭就是那麵石壁,李家以為石壁屬於家屬共有財產,但權契卻在李臻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