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3章 僵持不下[第4頁/共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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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府法曹參軍陳蕃也認識到局勢已不成清算,如果他因為這件案子滯留在晉江縣,那麼福王李元嬰給這些人下達的、期限送犬入京的號令就不成能完成了。
刺史討厭地皺了皺眉,偶然中瞟向了關著這兩條惡犬的木籠門,他驀地發明瞭非常。
他一眼看到籠中有兩條體形高大結實的猛犬,呲著牙在衝自已悶聲低吼,嘴角裡、爪尖中仍帶著血跡,看來致人死命的就是這兩條了。
劉縣令抬高了聲音,對刺史趙嘉道,“大人,烈犬出籠致人死命,此為定論。但律法中卻無完整合用條目。”
有人喊道,“那你說說看,兩條性命值多少錢?!”
劉縣令道,“餓急眼了!”
一方是福王部下強辭相迫,一方是治下的哀鴻寸步不讓,任何一方都不能等閒視之。
劉縣令也並身站到刺史身邊,“趙大人,另有下官在!”
他們能夠對著一名縣令牛氣哄哄,但卻冇法一名鄉民。
但要硬走的話,麵前群情激憤的公眾決然不會同意。
但那些狗們的確餓極了,都在籠中衝撞、狂吠。陳蕃的部下再去橋上籌議無果,又來壓劉縣令。
因為涉案人的特彆身份,並且這些人就在中間。此事本來就有些毒手,再加上冇有切當的合用條目,劉縣令這是感到了難堪。
說著,萬頃有些不放心車上洶洶的犬吠,上前由車轅上解了驢,將它拉到橋頭去拴住。
陳蕃急了,衝劉縣令吼道,“傷人的狗也隻要兩條,如何能將我們全都截留?福王的嚴肅你們也不是不曉得,遲誤了福王的大事,誰來擔責?”
但眼下災情緊急民役乏力,大牲口在海溢中也有很多喪失,驢是壯勞力。
放在平常,十緡大錢可買兩端好牛,陳蕃出的代價倒不低。
陳蕃看出趙嘉的躊躇,他也不能步步緊逼,因而也退了一步道,
萬頃則蹲在橋麵上乾活,此時橋上正在破木,六七小我有人拉鋸、有人執斧,重新製做橋上的活板。
“趙大人,下官也知你的難處,隻在眾意難違!下官便留下賣力把守這兩端犬的保護在這裡作質,待送犬入京,我們這些人必然再返來見趙大人!”
一人喊道,“大人,你可不能扔下我們!”
這就是威脅了,一旦產生此類惡性事件,必定會轟動聖駕。
兩名死者的老婆、家人也伏在橋頭哭得死去活來。
劉縣令說,固然是犬主把守不嚴,形成烈犬殺人,此案必定不屬“用心殺人”。但殺人者是犬,不是人,因此也分歧用“不對殺人”條目。
驢仆人是華洲村的一名中年人,名叫萬頃,此時正在卸車往橋頭搬運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