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蔣忠厚的心思[第1頁/共3頁]
先逃脫,讓官府曉得本身逃脫了,普通環境下,官差都懶得很,發覺他逃脫了,並不會及時去追的,而是會向下屬陳述,華侈很多的時候,而上官普通也隻會畫像通緝,這套流程下來,北宮太早就不知跑到哪兒去了。
但是就算他被冤枉,也是冇有人會信賴的,因為他拿不出任何證據,相反能證明他害了叔叔的證據倒是無數,並且看他嬸嬸的態度,估計直接就是把他當作凶手了。
北宮太對於避風頭但是經曆豐富的,說走就走,半晌都不斷留。
但是嬸嬸不管如何樣,都是一個冇甚麼見地的鄉間婦人,她覺得的獎懲和官府將會給他的獎懲,應當是不一樣的,萬一官府給的獎懲更重一些,乃至是砍腦袋,那豈不是糟糕,到時候他的嬸嬸也是冇有力量竄改的。
我就說,我親身去了采石場,想要把北宮太給抓住,成果我冇有抓住北宮太,因為這個傢夥號稱太歲,實在是一個特彆強健的人,我冇有打得過他,就讓北宮太給跑了,這但是有證人的,那些采石場的,乾活兒的人都可覺得我作證!
那差役往縣衙斜劈麵的一個攤子上一指,就見一個留著山羊鬍的老頭,坐在攤子前麵,正笑眯眯地看著蔣忠誠,就等著他過來交錢寫狀子呢!
他本來就是乾封縣的地痞頭子,像是這類突發事件,之前常常碰到,說走就走,冇有甚麼可躊躇的,至於說到甚麼回家清算清算東西,然後揹著承擔在走,這個倒是不急。
跑到了縣衙門口,蔣忠誠立即就衝著大鼓跑了疇昔,拿起鼓槌兒就想要敲鼓。
我這麼一說,不就是把我本身給摘出去了嘛,如許的話我就從被告變成了被告,官府的人就算是要抓人,也隻會去抓北宮太,而不會再抓我了!”
蔣忠誠想了好半天,一向想到了下午的時候,他才俄然間靈機一動,暗道:“我為甚麼要讓彆人告我呢,我能夠也去告人啊,我就去告阿誰北宮太便能夠了!
看到那邊阿誰攤子冇有,那就是專門替人寫狀子的,你要寫狀子或者是手劄甚麼的,到阿誰攤子上,花個十文錢就能給你寫一份狀子,想要文采好一些的,那就往上加錢便能夠了,上不封頂,就看你舍不捨得費錢了!”
如果你不敲鼓,直接出來報案,那麼便會有彆人來措置你的事,隻要不是升堂問案,那麼你的狀子便可今後補,萬一報錯結案子,也不必打你板子了!”
蔣忠誠說道:“隻要性命案子,才氣敲這個鼓,對吧?”
蔣忠誠冇敢真的敲鼓,他轉過甚衝那名差役說道:“我是要報案的,為甚麼不能敲鼓啊,莫非這鼓不是要報案的時候纔會敲的嗎?”
但因為他是嬸嬸養大的,以是嬸嬸再如何樣,也不但願他死,但是讓他遭到一些獎懲,估計嬸嬸是很情願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