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大唐小郎中 - 第116章 回贖之爭

第116章 回贖之爭[第2頁/共4頁]

桑母兩眼放光,撲了過來:“給我!”

左貴吃了一驚:“有這事?桑女人……,為甚麼要把嫁奩典當了來幫我們?”

“抱愧,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這些東西是桑女人小我的東西,以是隻能還給她小我。”

“因為我已經把金飾贖出來了。”左少陽晃了晃手裡的金飾。

左少陽來到門邊,見門上掛著一把銅鎖,把門從內裡鎖住了。

門口掛著厚厚的門簾,挑開門簾出來以後,見內裡冇甚麼人,高高的櫃檯一向到人下巴處,櫃檯後坐著個老者,籠著袖子在打盹。他東瞧西望,見冇伴計上前打號召,便走到櫃前,把當票遞了出來:“我要把這東西回贖了。多少錢?”

“這話還像小我話!”桑母肝火沖沖道,“從速的,五兩五錢銀子,給我!”

“為甚麼?你也說了,這是三丫頭的嫁奩,奉告你,三丫頭已經定了親,明天就過門。你現在不給她,她拿甚麼做嫁奩。”

“你如何曉得?”

桑老爹心想,歸正女兒給關在屋裡了,這金飾還到女兒手裡,那也飛不上天去,便陪笑道:“行啊,既然三丫頭這麼說了,就還給她唄,歸正她奶奶給的嫁奩,也是要給她的。”

左少陽是真的不懂唐律,不過,他當初學汗青,教員曾說過,當代固然講究父母之命,媒人之言,但是,如果後代搏命不從,也是不答應父母采納暴力或者威脅手腕逼迫逼婚,強納硬娶的。《唐律疏義?戶婚律》卷對此便有明白規定:“諸違例為婚,雖有媒聘,而打單娶者,加本罪一等,強娶者,又加一等。”對逼迫納報酬妾的,也是要懲罰的,隻是懲罰要比娶妻輕一些罷了。

左少陽搖點頭,擺佈看了看,抬高了聲音道:“桑老伯,我們內心都很清楚,這銀子是桑女人的奶奶送給她做嫁奩的,隻是為了保全你們臉麵,對外才說是你們拿出來的金飾。先前桑女人已經說了,這金飾贖出來,必須劈麵還給她。我必須遵循這個辦。不能直接給你。抱愧。”

左少陽晃了晃手裡的當票:“去跟桑女人拿這玩意啊。我現在歸去贖金飾。”

左少陽冇理她,轉頭對父親左貴道:“爹,我剛剛纔曉得,這些金飾實在是桑女人奶奶留給她的嫁奩,是桑女人私家統統。她已經再三叮嚀我,說回贖以後,務必親手還給她,不能給其他任何人。以是,這些金飾隻能劈麵還給桑女人。”

桑母張口結舌難以自圓其說,乾脆耍賴道:“我們家的事不消你管!父母之命,媒人之言,我定了就行,輪不到她承諾不承諾!――快把金飾給我,要不然,我上衙門告你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