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答題:從始皇開始 - 第143章 烏台詩案

第143章 烏台詩案[第2頁/共3頁]

1. 暮年經曆與才調:

人物脾氣身分:蘇軾生性率性,對於他以為不公道的事便如鯁在喉,不吐不快。他反對王安石的變法,在多地為官時,其詩文有很大一部分是調侃時勢,特彆是新法,這為厥後的“烏台詩案”埋下了隱患。

這份謝表本是例行公事的公文,但此中“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肇事,或能牧養小民”等語句被新黨抓住把柄。“新進”一詞被解讀為蘇軾對王安石變法後當政的新黨的諷刺,他們以為蘇軾是在表達本身不肯與新黨合作,並且暗諷新黨“肇事”。

3. 顛末:

“烏台詩案”是汗青上通過筆墨定罪的典範,也是朝廷黨爭的產品。這一事件讓蘇軾經曆了一百三十餘天的監獄之災和黃州之貶,但也對他的心態和創作產生了深遠影響。在黃州期間,蘇軾的創作更加深切和內省,留下了很多馳名的作品。

官員彈劾:監察禦史何正臣摘引蘇軾的“新進”“肇事”等語上奏,說他“捉弄朝廷,妄自負大。又一有水旱之災盜賊之變,軾必倡言歸咎新法,喜動色彩”,要求對蘇軾“大明刑賞,以示天下”。舒亶彈劾蘇軾更加詳細,把蘇軾的詩句與王安石新法的條例一一對比,以為蘇軾“抱恨天之心,造訕上之語”,罪過嚴峻,“雖萬死不敷以謝聖時”,而應以“大不恭”論處。國子監博士李宜之也上表彈劾蘇軾,宣稱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禦史中丞李定也彈劾蘇軾,說他初無學術,濫得時名,急於獲得高位,調侃官僚。

“烏台詩案”產生在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 年),是北宋馳名的筆墨獄之一,也是事涉新舊黨爭的一大抵案。以下是其詳細環境:

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群情闊疏,文學淺薄。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法律具存,雖勤何補。罪固多矣,臣猶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許藉資而顯受。顧惟無狀,豈不知恩。

4. 成果:

張方平少年時聰敏絕頂,家庭貧寒但勤奮好學,讀書過目不忘。他曾向彆人借三史讀,十來天就償還並表示已讀完。他考取茂才異等,任校書郎、知崑山縣,又考中賢能剛正科,慢慢升遷至翰林學士和禦史中丞等高職。宋仁宗天聖年間,他以才乾被譽為“天下奇才”。

1. 背景:

2. 啟事:

此案連累職員浩繁,有蘇軾的手足蘇轍,也有蘇軾的恩師張方平、歐陽修、範鎮等,另有蘇軾的好友王鞏、王詵、錢世雄、李常、孫覺、文同、黃庭堅等,以及一些與蘇軾乾係不甚密切的職員。

顛末量方救援,蘇軾免於一死。當年十仲春結案,蘇軾被貶黃州。從元豐三年到七年,蘇軾居留黃州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