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神女[第1頁/共3頁]
和歌樓和女子有染,這不算甚麼弊端,最多也就是被朱縣令討厭罷了,私藏春宮圖,算是犯了學規,題目可大可小,朝廷確切三令五申,嚴禁有人私藏春宮圖,但是大陳朝的民風實在非常開放,固然官麵上製止,卻也不會有人大做文章。
朱縣令已是顯得很不耐煩起來:“陳凱之,你到底知不知罪。”
瑪德,存亡一線啊。
“還要狡賴?”朱縣令對陳凱之討厭到了頂點。
陳凱之心如止水,卻冇有跪下。
這是逼我放大招嗎?
陳凱之內心說,我都奉告你了啊,不過他曉得這是上馬威,人家不是和你講理的:“門生陳凱之。”
在這衙外,他還看到了方先生,這令他有些不測。
何況朱縣令是最討厭品德廢弛的生員,此時他穿戴官服,如瞋目金剛,一臉嚴肅地看著陳凱之緩緩出去。
此人,真是暴虐啊。
朱縣令現在肝火沖沖,他在江寧縣,一向都很在乎教養,這教養就是政績啊,現在縣裡出了個行動不檢點的人,還鬨得有人來狀告,下屬們會如何看?
這類明星畫,在陳凱之疇前的天下,再普通不過,但是在這個期間,明顯就不一樣了。
“門生不知。”
朱縣令想到這裡,不怒自威,將這畫像揚起來,道:“陳凱之,人證物證俱在,你另有甚麼話好說?”
不過對於這突如其來的的官司,冇有擔憂倒是假的。
很多人麵麵相覷。
並且朱縣令嫉惡如仇,內心想,公然是鐵證如山,既然家裡藏著春宮畫,那麼張如玉之前所告的兩個罪名,怕也是真相。
姓張的,這一回玩過火了。
陳凱之道:“請上筆墨。”
承認了就死,不承認就是動刑,還是要死。
陳凱之振振有詞道:“縣公如果不信,就請給門生一個自辨的機遇。”
油嘴滑舌!
但是調戲良家婦女,可就罪名不小了。
陳凱之抿嘴而笑,這一笑,竟是自傲非常:“大人,這不是春宮圖。”
“你還要如何自辨?”
如許一想,更加暴怒了,為了讓方先生在縣裡講授,本身使出了渾身解數,這倒好,給他塞了個弟子,竟然還是個斯文敗類,這類人的確不成諒解。
這傢夥,是不是腦筋有題目?朱縣令冷冷道:“事到現在,你還想油嘴滑舌嗎?”
這畫確切有礙觀瞻,固然冇有赤裸,但是畫中的女子,倒是勾魂奪魄,神采中帶著嬌媚,上半身也繪了出來,穿戴一件怪衣,香肩CHI裸,隻一根吊帶勉強算是衣物,某些敏感部位,半遮半掩,曝露了出來。
那本欲回身要走的方先生倒是立足,忍不住鵠立著,一雙老眼,龐大地看著陳凱之。
朱縣令眯著眼:“如何行動不檢,你再說一遍。”
方先生的神采也拉了下來,他絕望地看了陳凱之一眼,回身想要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