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後手[第2頁/共3頁]
薛誌如許的人,如何就能信賴,大皇子會在他身後……放過他的兒子,而不是讓他的兒子陪著他一同去死,斬草除根?
這就很奇特了……
謝雲初想不通的處所,頓時通了……
退一步說,就算薛誌要對大皇子儘忠……
她摩挲著卷宗,天子必定不想讓這兩個貪腐案牽涉到他的兩個皇子,特彆是……這兩個皇子,還是天子考慮的儲位人選。
更何況,此次賑災貪腐案鬨得如此嚴峻,三皇子的大舅兄沈硯行做為首要賑災的官員,能撇得清嗎?
就連最顯而易見觸及賑災貪腐案的沈硯行,都冇有咬。
或者說……會助大皇子的人拿下戶部尚書之位。
看來,大皇子和三皇子該當是達成了某種商定,讓薛誌用死承擔下統統,三皇子會賜與大皇子甚麼好處。
三皇子這麼做,不過是想要保住沈硯行,保住他本身的名聲,畢竟沈硯行和三皇子的乾係太近了。
不過,為了謹慎起見,她本日少不得要去大皇子府證明一下……
誰不曉得錢大人是大皇子的人,沈硯行是三皇子的人。
她站在禦史台獄門口,同獄卒道:“先將薛誌的女兒帶出來,找個處所伶仃關起來,冇有我的號令,誰都不準見!”
且這背工,當在薛誌信賴之人手中。
如果如此,謝雲初做這麼多有甚麼意義?
案子查到現在,死了一個戶部尚書,天子就想要到此為止,不連累兩位皇子。
三皇子也承諾了大皇子,戶部尚書之位,仍然留給大皇子的人。
主如果薛四郎被人挾持。
以是,天子定然是巴不得……將這兩個案子最後都停在薛誌的身上。
一來,是明白現在禦史台雷霆查案,以他所犯之罪定然是免不了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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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雲初心中有一個猜想……
端五節歡愉呀小敬愛們,你們是吃甚麼粽子呢?鹹口還是甜口?
現在薛誌的認罪書現下在大理寺,謝雲初如果想看……還得去一趟大理寺。
能夠勒迫大皇子不敢對薛四郎下殺手的背工,乃至是……勒迫大皇子給薛四郎下半生敷裕餬口的背工,分量……必然充足。
以是,大皇子就毫不躊躇捐軀掉了薛誌。
謝雲初從冇想過薛四郎會在三皇子的手中,也冇猜過是三皇子勒迫薛誌承擔統統本身……
但三皇子給大皇子的好處,決不會威脅到他去爭奪儲位,又能使大皇子動心……
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謝雲初聞聲起家同王侍郎施禮:“還冇有,李長進招了嗎?”
這背工定然不在薛四郎的手中,不然大皇子直接殺了薛四郎就是了。
讓天子想這案子到此為止,都不能到此為止。
看到坐於案幾以後的,是一個如白玉砥礪般精美,身穿官服的小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