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公道何在?[第1頁/共4頁]
刑部郎中已經明白了請神輕易送神難的事理,乾脆眼不見為淨,不摻雜彆人的事情,戶部員外郎如果為兒子不忿,大可去大鬨都衙,也省的讓他本身受這份氣。
刑部郎中咬著牙道:“刑部的事情,就不勞煩都衙了。”
這是較著的濫用權柄,輕罪重罰,內衛就是懸在神都官員頭頂的一柄利劍,這柄利劍落下來,彆人頭能夠保住,屁股上麵的位置必定保不住了。
刑部分外,王武和幾名捕快焦心的等候,隻要小白嘴角含笑,時不時的望一眼刑部內裡。
定睛一看,不是魏鵬,又是何人?
此人雖是捕頭,但資格尚淺,怕是還不曉得,刑部的衙役,早就練就出了一身本領。
他趴在一張平凳上,每一杖落在他的屁股上,都會傳來一陣疼痛,固然並不狠惡,但疊加起來,也讓他難以忍耐。
固然這類事情,產生在刑部並不希奇,但以往,打人者,可都是魏鵬之流……
他回身走返來,看著刑部郎中,問道:“你聽到了嗎?”
莫非那捕快的背景,被魏鵬還要深厚?
李慕點了點頭:“當然不算。”
魏鵬聞言麵色大變,說道:“我不曉得這是先帝製定的,我情願以銀代罪……”
大不敬,指的是對君主的不尊敬,不敬大周曆代君主,都是大不敬。
刑部郎頂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說道:“殺人放火,違逆犯上,大不敬之罪,不在代罪之列。”
本日不讓這李慕丟掉半條命,難以停歇他兩次受辱的心頭之恨。
刑部郎中黑著臉道:“遵循律法,他交了銀子,就能抵罪。”
兩次事件表白,一個懂法的捕快,是多麼的難纏。
代罪銀是先帝定下的端方,相沿至今,本日的早朝之上,他還站出來反對打消代罪銀的提案。
刑部郎中給兩名差役使了一個眼色,說道:“魏鵬不敬先帝,依律杖刑一百,立即履行。”
大不敬,在大周律中,需責百杖。
如何到了刑部,打人者毫髮無傷,反倒是被打的,看模樣還遭了重刑?
李慕瞥了他一眼,問道:“我能有甚麼事情?”
魏鵬感覺他的委曲,已經不輸竇娥。
如果君主賢明,能夠一笑置之,如果一個小肚雞腸的天子,隻仰仗這條罪名,就能判處斬決。
天理安在,公道安在,這神都另有國法嗎?
這條罪名,下不懲辦,上不封頂,小的時候很小,大的時候很大。
律法畢竟隻是一個參考,不能切確到打青了彆人一隻眼應當如何判,詳細如何量刑,還要審案的官員遵循實際環境,彈性措置,這是審案官員的權限。
李慕對刑部郎中揮了揮手,說道:“走了,下次見。”
刑部大堂以外,很快就傳來了魏鵬的慘叫聲。
魏鵬一向站在中間看著,現在再也忍不住,指著李慕,詰責刑部郎中道:“就這麼讓他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