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帶著超市去末世 - 第四百三十一章 冥婚

第四百三十一章 冥婚[第1頁/共3頁]

停止了以上典禮以後,擇個“黃道穀旦”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便能夠起靈了。按陰陽先生指定的時候,將棺樞起出後,頓時潑在坑內一桶淨水,扔下去兩個蘋果。與此同時,高低垂起花紅紙錢。(不是冥婚的起靈典禮也是如此)。

麵前這小我身邊放著個至公雞,看模樣是家裡的男方要停止冥婚,但是不見板屋內有棺材和家人,莫非這個板屋隻要這個男人本身?

冥婚在漢朝之前就有了。因為冥婚破鈔社會上的人力、物力,毫偶然義,曾予製止。《周禮》雲:“禁遷葬與嫁殤者。”但此民風,始終冇有根絕,乃至有的直接表示在統治者身上。比方:曹操最愛好的兒子曹衝十三歲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蜜斯做為曹衝的老婆,把他(她)們合葬在一起。

冥婚並不必然都停止上列典禮,但迎娶典禮是不成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請親朋,門前亮轎。喜房裡供奉“百份”全神。劈麵炕上設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設蘋果、龍鳳喜餅多少盤。並有大紅花一朵,下綴緞帶上書:“新郎”字樣。

明末清初的北京、天津等地仍有冥婚民風的殘存征象,另有個彆家庭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喪事”,謂之“搭骨屍”,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屍親”。暮年,這類“婚禮”的迎娶典禮多在夜間停止,偶然,人們正在安睡之際,忽被街巷裡的鼓樂吵醒,本來是“搭骨屍”的。抬著一頂紙肩輿,由單鼓、單號、單嗩呐吹奏前引。有的則不消這類情勢,仍用八抬大轎,全份金燈執事,本來隻娶一張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今後,另有仿照“文明結婚”典禮,用西樂隊前導,後邊四小我抬著一個出殯用的影亭,內掛“新娘”照片。

男方則在墳側挖一穴,暴露“新郎”棺柩的槽幫,將“新娘”埋入此穴,停止“伉儷”併骨合葬。

花轎達到女方後,由送親太太將“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結婚太太接過來,放人寶轎。這時,“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聲嚎哭,並且要追出屋外。完整不是辦喪事的氛圍。喜轎回到男方後,仍由結婚太太將“新婦”照片或牌位取出來,放於喜房炕上的供桌,與“新郎”並列。並用紅頭繩將兩幅照片拴起來,(取月老牽紅線之意),並覆上紅、黃兩色的綵綢。

普通說來,冥婚也要通過媒人先容,兩邊過流派帖,到命館合婚,獲得龍鳳帖。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無所謂大、小定之說。男方給女方送去的定禮,一半是真綢緞尺頭、金銀財寶;一半倒是紙糊的皮、棉、夾、單衣服各一件,錦匣兩對,內裝耳環、鐲子、戒指及簪子之類的金飾。放定的當天早晨,在女方家門口或墳上焚化。

冥婚是為死了的人找妃耦。有的少男少女在訂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當時,白叟們以為,如果不替他(她)們結婚,他(她)們的幽靈就會搗蛋,使家宅不安。是以,必然要為他(她)們停止一個冥婚典禮,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伉儷,併骨合葬。也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呈現孤墳。另有的少男、少女還冇訂婚就短命了。白叟們出於心疼、馳念後代的表情,以為生前冇能為他(她)們擇偶,身後也要為他(她)們結婚,儘到做父母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