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守”紀律[第1頁/共5頁]
‘好’是吃還是不吃啊?
話音落下,霍朗把綁著兔子的支架插在火堆邊沿,起家頭也不回地紮進林子裡。
霍朗手裡拎著一隻通體灰色外相的兔子,那兔子腦袋頂著個往外冒血的洞穴。
“水?給我的?”
竹簍裡的東西齊備,關於野炊的應有儘有,甚麼小刀、洋火、另有幾個油紙紮好的小包裹,看上去應當是調味料……
小女人“嘻嘻哈哈”身材如同風中亂顫的花,霍朗俄然就感覺,這女人不但性子鬼精、嘴皮子利索,偶然候還磨人得很。
霍朗睨了一眼那竹筒,又不動聲色往司寧寧腰間的水壺掃視一眼,嗓音降落吐出一個字:“水。”
如果被人發明,那可不得了。
“嗯。”
“……”
出於獵奇,司寧寧扒拉竹簍往裡瞅了一眼,下一秒,一雙鹿眸刹時睜大瞪圓。
以後落葉生火,枯枝穩住火苗,一根根手指粗細的樹枝丟進火堆後,垂垂地,上麵連續放上較粗的柴火。
分歧於司寧寧胡思亂想的謹慎思,那邊霍朗沉默了一下,一抖手將肩上的竹簍放在她跟前。
“蒜呢?”
司寧寧昂首,不經意與霍朗四目相對,通俗灼灼的目光直直盯著她,不知如何的,司寧寧俄然有點不美意義起來。
霍朗斜眼睨她,“怕了?”
霍朗清理完兔子轉頭瞥見這一幕,表情莫名好了很多,他起家揚揚濕噠噠的手,“走吧。”
“去樹蔭底下。”
司寧寧輕哼一聲,“這兩有差嗎?”
不過說句實話,如果霍朗剛強的話,那她也不美意義吃他的兔子。
司寧寧一陣無言,而這時,霍朗也已經走到了她的麵前。
他並未在火堆中間逗留,而是拿著芭蕉葉去了湖邊洗。
就算處理了火的題目,調味料啥的甚麼也冇有,乾巴巴寡淡的兔子肉,那不是糟蹋東西嗎?
司寧寧昂首看向霍朗,好半天賦憋出一句話:“我模糊記得……你之前跟我說過,社員不答應擅自打獵。”
就算要咬人,那也應當咬霍朗,他用銃打的。
“吃完了再歸去。”
手背就疼那一下,不碰它根基冇感受,司寧寧甩甩手冇在管,“哦”地應了一聲,以後扭頭盯著霍朗。
“……”
這是一個物質匱乏的年代,誰家有口肉不是偷著藏著漸漸吃?
“……”
她如何答覆?
霍朗或許不那麼守“端方”,但作為這個天下的原住民,有些東西是根深蒂固刻進骨子裡的。
“在這裡等我返來,那裡也不要去。”
幾近刹時,霍朗點頭道:“我不吃。”
滿口果香、甜美,滋味的確不要太爽!
她坐在隆起的樹根上麵,目睹霍朗製作支架,又用藤蔓將兔子在支架上捆綁好。
霍朗沉默了。
“……我是擔憂血濺到我身上。”
“你吃辣麼?”
當真是來玩耍的。
“好。”
她想看看霍朗乾甚麼去,又為甚麼無征象地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