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夫妻私通罪[第1頁/共4頁]
“你們寺廟都有些甚麼人?你知不曉得她們有冇有做過甚麼違背國法的事情?”蕭家鼎想問她們寺廟裡彆人的罪過,看看有冇有跟她有關的。
蕭家鼎問了他們通姦的事情,通惠照實答覆了。跟檀卷判詞上寫的一樣。冇有甚麼出入。蕭家鼎又問:“你還做過甚麼彆的好事冇有?如果有,就說出來,坦白從寬,順從從嚴,是我們當局的……,咳咳,是我們大唐國法的一貫的政策……咳咳,一貫的端方!你如果老誠懇實坦白了,我們會從輕懲罰,如果你拒不交代,想矇混過關,等我們查出來,就要從重從嚴判處!你聽清楚了嗎?”
“他們已經明白表示從命衙門的判處,就算不判正法刑,他們也不喊冤。還寫了包管書,都在內裡。”
通惠天然不曉得他的企圖,老誠懇實作了答覆:“在本縣白鶴庵削髮。在我十六歲的時候。”
他曉得唐律裡有如許一條規定:“即同主奴婢自相殺,主求免者,聽減死一等。”也就是說,仆人的奴婢殺死了本身仆人的彆的一個奴婢,如果這個仆人要求衙門免除這個奴婢的極刑,能夠減死一等。
“不清楚,不過傳聞也不是甚麼大事,她就拿刀子砍死了她的親姑姑。她就關在死囚牢裡。你能夠去問她本身。”
案件審結,按照蕭家鼎判詞中的建議,蜀王李恪著令九隴縣縣令,對回絕扶養老母的大兒子晏大郎逮捕判刑,並豆割其一半的家財作為扶養白叟的用度交給老母。
中午的時候,呂超的老婆帶著孩子來了,蕭家鼎把本身的五貫銅錢,裝了一小箱子,給了她。她已經曉得了訊斷成果,現在又得了一筆錢,先前又作了不喊冤的包管,天然是冇有再說甚麼。
晏大郎才悔怨,大堂上哭訴說同意扶養老母,不要判他徒刑分他家財,但是縣令冇有理睬。
是以,隻要有證據證明當時晏二郎的仆人有這類要求,那衙門就應當減輕懲罰,改判流刑,如許也就實現了晏二郎的老母要求的免極刑,她跟著小兒子去放逐所一起餬口的慾望。按照唐律的規定,長輩情願跟從判處流刑的人去放逐地餬口的,能夠準予並賜與辦理戶口遷徙手續。是以老太太的這個要求但是滿足。
在這個縣,蕭家鼎又有一件王妃交辦的案件要辦理。這個案子從當代人的目光來看,的確是大跌眼鏡的。案子是一件通姦案,案犯的兩邊竟然是伉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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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有啊!”通惠傻乎乎看著蕭家鼎,“我冇有彆的罪,就這個。我都交代了啊。”
蕭家鼎承辦的晏二郎殺同主奴婢案也在此中。晏二郎的老母此前已經獲得王妃的動靜說錄囚的事情,是以已經趕回了,這天也等待在大堂以外。當聽到蜀王驚堂木之下,改判兒子晏二郎流刑三千裡時,晏二郎的老母喜極而泣,顫巍巍跪在大堂月台下,叩首伸謝好天大老爺。晏二郎想不到能死裡逃生,也是哭得個稀裡嘩啦的,被押送出來時,與老母抱住哭成一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