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華麗與實在[第3頁/共4頁]
其他幾個也紛繁點頭。
“費事拿來一下。”
吳東海哼了一聲,老邁不耐煩拿過《永徽律》,開端翻看。
來之前蕭家鼎已經翻閱了呼應的法條,曉得在那裡,他之以是不說,便是想看看這兩個刑房的賣力人的法律知識如何。現在看來,的確不如何樣。
蕭家鼎道:“我發明我們草擬的判詞都太簡樸了,並且冇有相乾證據和法條,如許草率同意,能夠會措置弊端啊。能不能讓他們改改?”
“我看了的啊……”
董法佐從速的跑歸去拿了來,送到蕭家鼎麵前。
康縣令哦了一聲,也不看那判詞,道:“行啊,這方麵你是裡手,你要替我把關的,隻如果為了檢查好案件,你感覺如何辦好就如何辦,告訴下去就行了。”
董法佐也跟著擁戴:“是啊,我也感覺冇有甚麼題目。”
邢執衣麵前木然,彷彿冇有發明蕭家鼎在瞧他。
唐朝初審案件的大抵流程是,接到狀子以後,刑房開端檢查感覺應當備案,報送縣尉審批,備案後由詳細的某個刑房書吏承辦,需求調查扣問的也由書吏停止。最後拿出草擬判詞,顛末刑房司法核閱後保送縣尉,再報送縣令執衣考覈,最後提交縣令。縣令會按照提交的製定判詞升堂問案,如果感覺製定判詞冇有題目,便能夠當堂作出裁判。如果感覺有題目,能夠退堂再議。
康縣令抬開端望著他。
董法佐大聲道:“蕭執衣讓你把你訊斷這個案子的法條根據找出來。”
“我冇有問這個,我問你,這個案子,案情是如何樣的?”
這麼一說,大師都出了一口氣,鄧縣尉當下道:“蕭執衣的叮嚀,本身是要照辦的……”
董法佐從速翻了起來,很明顯,他對這部《永徽律》的內容並不是很熟諳,而這類膠葛鬨到衙門來的也比較少,不是常見多發的案子。但是他也太不熟諳了,重新開端找,名例篇、衛禁篇、職製篇如許一篇篇翻下去。費了半天勁也冇有找到,急得一腦袋毛汗。
麵前這位吳海東,隻怕就是如許的環境。
是以,蕭家鼎冷冷道:“在第十五卷廄庫篇第二百零六條。”
“不是我的叮嚀,”蕭家鼎打斷了他的話,“這是縣令大老爺的叮嚀,我隻是代為傳達罷了。”
鄧縣尉見到他,從速起家道:“蕭執衣來了,有甚麼叮嚀啊?”
“有啊,在刑房裡。”
聽他這麼一說,幾小我麵麵相覷。鄧縣尉瞧著徐司法,明顯是讓他先表態。徐司法想了想,道:“移送卷宗質料冇有題目,我歸去交代下去就是了。至於這判詞嘛,一向以來都是如許寫的,現在執衣要規定新的案牘格局,這個……,隻怕案子上了州府,會被采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