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合理與合法[第2頁/共4頁]
文硯承諾了,正要出去,又被蕭家鼎叫住了,低聲道:“這件事情誰也不要說。”
“既然冇有,那你遵循最貴的處所的代價來估價,這合適嗎?”
蕭家鼎當即板起了臉,道:“是多少就是多少,你如何能本身多加呢?”
一子走錯,滿盤皆輸,如許的昏招本身可不能出。貪小便宜很能夠要吃大虧的。隻要本身攀好唐臨這棵大樹,還愁前麵冇有“錢途”?
“是的,應當判處笞四十。”
蕭家鼎一聽,他明顯覺得本身裝腔作勢是還想壓價,便站住了,麵如嚴霜,學著當代電影裡當局高官作陳述的模樣,語重心長的模樣道:“搞這些歪門正道是要不得滴!同道!”說罷,重重哼了一聲,大踏步走了。
“朝廷冇有說遵循哪個處所的絹價計算嗎?又或者出台一個同一的規定?”
贓款措置倒是比較好辦,他記得贓款充公的規定是規定在《唐律疏議》裡,而這玩藝是在兩年今後纔出台,以是,這類環境是否該罰冇並冇有明文規定。這個就如許判也不能說是違法。但是前麵這個如何辦?《永徽律》中已經明白規定了:“與者,減五等。”就是說必必要對給錢的人減輕五等懲罰。這可如何辦?真的要把這個不幸的人抓起來打屁股?
蕭家鼎冇有直接改,他想儘能夠的跟上麵的書吏互換一下定見,讓他們曉得今後這類案子應當如何措置。同時,還要讓差役去把阿誰給錢的人也抓來打屁股。
“最便宜的是江南,最貴的是河南和我們劍南。”
文硯走後,蕭家鼎這纔開端看新的案子。他已經不想再看之前的判詞了,因為他怕發明內裡有甚麼弊端,那可就兩難了,還不如不看,眼不見心不煩。歸正已經看過了一些,內心也多少稀有了。
那書吏笑了笑,道:“我有個親戚恰好是作綢緞買賣的,我常常聽他唸叨,以是曉得。”
詳細到本案,措置弊端有兩個處所,一個是隻抓了這個索要的人定罪,冇有抓阿誰給錢的人定罪。另一個弊端的處所,便是贓款的措置,判詞是要交複原主,而按唐律,則應當充公入官。
他又坐了下來,接著思考這個案子該如何辦。
“冇有啊。”
刑房的書吏的草擬判詞是按坐臟罪判處笞五十。贓物退複原主。層層報送,到了蕭家鼎這裡。
魯鄉正明顯愣了一下,臉有些紅,眸子一轉,又從速追上來,賠笑:“如果蕭執衣感覺貴了,還能夠少一些的。”
他想到這裡,又斜眼看了看這魯鄉正,他這小小鄉正竟然有這麼大的一處豪宅,並且能幾近是贈送一樣的賣給本身,可見這鄉正該有多麼富啊。單單靠他鄉正的工食銀那是打死都修不起的,隻怕很有能夠是妄圖了多少民脂民膏!如許的人給你送錢,隻怕前麵緊接著就是要從你身上撈取好處了,那災害可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