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落魄生活[第1頁/共6頁]
當下我問道:“你如何曉得我是密探的後代?”
說完,他拿出了我的隨身匕首星宿刀,持續說道:“這柄刀來源不簡樸。星宿刀,大清慈禧皇太後貼身匕首,由兵部親身命人督造,長七寸,寬一寸一,刀刃為生鐵淬鍊七次鍛造而成,刀柄為純金打製,上麵刻有‘兵部府庫,大清天子禦賜’字樣。後由慈禧皇太後賜賚鼠字輩密探李乘風,以誇獎其為太後立下的功績。”
我忍住因為河水浸濕傷口而產生的巨痛,不竭往對岸遊去。固然這河不寬,但是對於我這將死之人來講,就真是千裡迢迢了。我越遊越感到身材乏力,待我感到已經能夠踩到泥土的時候,已經再也冇有了任何力量,冇過量久,我便昏倒在了河邊的灘地上。
送走了胡鬆杉,我學會了喝酒,也學會了抽菸,總感覺人生再也冇有比這更糟糕的事了。爸爸、媽媽看到我如許,直點頭,偶然候爸爸也罵我兩句,但是每次他罵我的時候,我老是滿嘴酒氣地給他遞一根菸,讓他消消氣。
目睹本身就要被押送到囚車中,我用心往前滑了一跤,將全部身子離開了村長的節製。村長想要撲上來,我一腳將其蹬倒在地。村長還要站起,卻被身後的鬥爺打了一槍。不過這槍冇有打中村長的關鍵部位,隻是從村長的掌心穿了疇昔,打在了一個特警身上。這些特警也冇有看清是誰打的槍,還覺得是村長打的,頓時槍彈如雨點普通打在了村長身上。
這件事產生今後,對我的影響很大。起首是四叔、鬥爺等人全數入獄了,四叔、吳正、蔣乾坤、霍梓皓都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鬥爺因為是累犯被判處無期徒刑;唐勇被辭退黨籍,主任的職務也被免除,判處有期徒刑5年;霍剛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四嬸因為一向冇有進入古墓,而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並脫期履行;邱涵、大熊因為一向冇有直接進入古墓,也被判處脫期履行;顏羽微和舒珊因為是女子,在陳道和的力保之下,也被判處了脫期履行;而我則因為世人對好了供詞,分歧陳述說,掉下河裡的是一個村民,使我免於監獄之災。
吳正的話很有事理,不曉得餬口的人,即便是家財千萬又如何,還不是你爭我奪。
彷彿這統統都隻是不順的開端,因為我的退學,直接導致了柳歌和我的分離。這彷彿都不消尋覓來由,既然我已經被辭退,臉上又起了斑,我已經冇有了任何能夠和她持續相處的前提。固然柳歌一再表示本身不介懷,但是我曉得這類不介懷隻是嘴上說說。公然,當我卷著鋪蓋回家後的幾個月裡,柳歌再也冇有給過我一次電話,當我再打到她宿舍的時候,她宿舍的號碼竟然換了。
鮮血染紅了河水,我不竭地警告本身,不能死在這裡,如果我不能遊到對岸,本身就會沉到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