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第92章(二更)[第1頁/共2頁]
還不到王家村呢,方之平便和書童上馬步行,以示尊敬,因為來得早,以是遠遠看疇昔,村裡頭另有幾戶人家裡有嫋嫋的炊煙冒出來,應當是在做早餐。
方之平好歹也出過幾次都城,路過過很多的村莊,在北方有的一全部村莊連個識字的人都冇有,當然也有比較敷裕的村莊,一村能有十幾個小孩去上學,但大部分村莊都是隻要兩、三家人能供得起孩子上學,但如果十幾歲還不能考□□名的話,那這書院也就不消上。
方之平兩輩子了,這類‘種菜比蒔花要講究’的論調還是第一次聽到,不過瞧對方興趣勃勃的模樣,到底是冇出言辯駁。
方之平是懷著敬意來的這裡,他不希冀王先生能收他當門徒,他都已經挑好了在江南的書院,平時就在書院待著,王先生如果平時能指教他一二,他就已經很滿足了。
見方之平認同,這墨客的話徒然變多了,“是吧,我跟你說,這類菜不比蒔花,內裡的講究可大了,費的心力更是多……”
但到了王家村,他發明本身的敬意還不敷,乃至還生出了幾分忐忑,書中所說‘談笑有鴻儒,來往無白丁’,大略便是如此了。
方之平一邊探聽王先生的住處,一邊悄悄思忖,這個村莊裡最讓他感受差彆的就是穿長衫的人特彆多,年長的、幼年的,將近有三成的人是穿長衫而非短褐,要曉得在百姓家長衫可不是甚麼人都能穿的,這玩意不能用麻布、葛布來做,用料貴,並且穿戴不便利乾活,根基上非讀書人不能穿,當然如果賬房先生,或者做大買賣的買賣人,也能夠穿,但種地的、出伕役的就不成了,既穿不起也用不上。
跟平凡人一張一張的抄佛經分歧,方之平用的是裁製好的空缺書籍去抄,寫錯一個字,前麵寫的就全費了, 非得讓人靜下心來細心寫才行,方之平是半路纔有的這個設法,成果路上寫壞了三本,也冇出一個成品, 到了江南今後, 又在堆棧宅了一個月這才抄出來, 內心因為落第產生那點暴躁也完整磨冇了。
讀過書的人和冇讀過書的人說話時分歧的,前者更有禮,用詞也更高雅,方之平能感遭到這個村莊裡的讀書人很多,連3、四歲的稚童說話都帶了些文氣,實在讓人讚歎。
方之平看了好幾眼,才確信本身冇呈現幻覺,前麵跟著的劉時更是眸子子都快掉出來了,這但是前院,不蒔花、不種草,竟然種菜,還是滿大街都有的菠菜。
南邊比北方的環境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那裡去,打著燈籠也難找王家村如許的。
除了父親的信以外, 方之平在都城的時候還給王先生備了禮, 除了玉器以外,剩下都是名家的書畫, 固然算不上古玩, 但是也頗具撫玩代價,當時他是感覺這些禮品非常充足了, 但這會兒又感覺貧乏誠意, 畢竟都是一些用銀子買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