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孤獨的龍[第1頁/共3頁]
但是在厥後,他的內心冇有了屈辱,冇有氣憤,隻要懊悔。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兩人一組合,金龍的惡果就來了。
金龍,是神物。是圖騰,也是一種信奉和崇拜。
他是鱗類之首,萬物之主,統統的生物瞥見他以後都要膜拜,都要跪服。而這,更加滋長了金龍的氣勢。
狂傲了平生的他,終究明白了甚麼叫做因果循環。
而現在,卻狼狽的在冥界當中四周逃竄,朝不保夕。
在前幾次被追殺當中,他的內心隻要屈辱,隻要氣憤,曾經本身踩在腳下的厄,竟然有天會跳起來反壓本身一頭。當時,他想著,如果本身翻身了,必然會百倍千倍的抨擊他。
厄被剝掉兩次皮,剁掉四足,又要去冥界,這就又是因。
你要做功德,就不要半途而廢,不要去做一半就停止。這從社會學的角度來對待,實在是一種華侈時候,功德做一半。冇人會記著你的,這件事,你能獲得的善果很小。
前人早已有言:盛極必衰。
這就是金龍。
反而是厄,他感覺,張玨能夠反而會拿厄當朋友。
金龍強大了數千年,這就是脾氣弊端。
困難重重當中,金龍會失了分寸,他聰明不起來,隻能蠢下去。因為再聰明的人,也冇體例單槍匹馬麵對全天下。
厄放走了張玨等人。金龍再次剝掉厄的一層皮,讓厄變得滿身血紅,隻剩下嫩肉在大要。剁掉厄的四足。這是對一種生物最大的折磨了。這又是因。
而這一刻,冇人幫他,冇人理睬他。他冇有朋友,就隻是一條孤傲的龍。
傲岸久了,是一種風俗。而在風俗當中,他卻肆意的揮灑著一種叫做‘殘暴’的墨水。
可聆聽當年和金龍一樣狂傲,終究被地藏王變成一隻狗,整日在那座山上參悟人間最簡樸的大事理。
因為,怡江省的龍走了以後,怡江的百姓獲得了一場福雨。因為,在麵對吵嘴無常之時,厄決然脫手,和他站在了同一戰線。因為本身到來的時候,厄向張玨傳音:“快跪下。”(未完待續。)
厄甘心做刀,甘心去報仇。
有些人感覺金龍傻、蠢,實在不然,金龍一點也不傻,它的聰明非常高。但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冇有情商。
以是他感覺,張玨應當也不會拿本身當朋友。
脾氣決定統統。如果金龍做事判定完整,要對一小我好,就一向對他好,臨時不去想甚麼回報的話,張玨對他的態度會是彆的一種模樣。
他身受重傷,現在也不過隻是病篤掙紮罷了。他也終究明白,厄對本身無數次追殺,並非是本身逃竄多麼短長。
天下汗青上向來冇有永久的帝國,因為當一個國度強大到必然程度以後,君王便會目空統統。如此一來會做錯很多事而不自知,從而導致叛逆,或者篡權奪勢。人間王朝興替,強者與弱者不竭的循環,這何嘗不能套用在金龍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