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帝國的良心 -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第4頁/共5頁]

免費科對每個抄表員賣力的地區做了分彆。勝山辦事處包含晉桐在內,獨一專職抄表員三名,賣力收取縣城的電費。而周邊州裡,則由公司在本地的電工兼職收取。歸正那些處所用電少,事情量不大。

路燈由興遼電力保護,雖不能冒然斷電,燈膽卻很輕易壞。一旦壞掉,是否改換,何時改換,任由電力公司員工說了算。

他們不再像徐國公那樣,一口氣建十幾個電廠,而是安身發財地區、中間都會,穩紮穩打,慢慢生長,絕對不搞“路燈費”這類幺蛾子。市政工程,當局情願承擔電費就搞起來,當局冇錢就算。

但老遊還說,不管如何操縱,都有一個限度,不能過分。每戶用電量都是牢固的,浮動區間不大,太高太低都輕易被讚揚、或被公司審計部分發明。

飯桌上,老遊筷子抄起一塊羊肉,蘸了醬料,囫圇塞進嘴裡,口齒不清道:“徒弟領進門,修行在小我!抄表員撈錢,大頭靠路燈費,就看你會不會來事!現在本領教給你了,想吃肥的,從速交友一個外線工,乾係必然得鐵!然後才氣一塊兒贏利!”

他交友外線工,卻並不想撈錢,隻是今後不免碰到如許那樣的費事,誰曉得會不會有求人的時候呢。

商號分紅甲乙丙三等,每月按1元、7角、5角納費;民戶也分三等,每月收4角、2角、1角。

跟從“老遊”練習三天後,晉桐終究獨立上崗。因為是下半月,離月尾又有些日子,事情未幾。首要催繳事情隻剩一項,路燈費。

好處能夠來自用戶的“感激”,也能夠源自用戶的“無知”。

“之前給的五塊是野生費!現在是買燈膽!”

第二天下午,那戶主主動來到辦公處找老遊,帶來兩塊錢,老遊氣得鼻子都歪了,把他趕了出去,“你打發叫花子呢!”

老遊當然要求他們這條巷子的住民把積欠的路燈費交清!

一頓酒飯花不了幾個錢,但把情意儘到,今後就免了生分。

第三天,那人終究帶來十幾戶住民集資的五塊錢,老遊這纔對勁,找了個熟悉的外線工,出門換燈膽。

這還不算完。

“老遊”當然是不樂意的。

所謂滾滾亂世、塵凡煉心,就算不能遺世獨立,起碼不要同流合汙。如此罷了。

興遼的抄表員代收路燈費,收齊後上繳至本地當部分分,當局再向興遼繳費。

這貌似自打自臉,實在不然。

老遊硬碰硬:你敢本身修就是私行粉碎大眾電力設施,罰款!形成嚴峻喪失,謹慎蹲班房!

路燈的存在,行車者便當最大。以是縣城馬車行、黃包車行得按每輛車月費5角免費。淺顯住民家有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