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嘗試[第2頁/共4頁]
如此刁悍的載彈才氣,意味著H-82有著極其健壯的機身。
遵循空軍的要求,H-82的根基載彈量為三十噸,即在兩個內部彈艙內掛在六十枚五百公斤級炸彈。如果履行計謀打擊任務,標準配製是二十四枚射程為五百千米的中程空射巡航導彈,此時的載彈量為二十二噸。如果照顧十二枚射程為一千八百千米的長途巡航導彈,載彈量則為十五噸。
從某種意義上降,H-82滿足了空軍提出的統統機能要求,但是卻並冇有被空軍當作一種完美的轟炸機。
那麼,中國空軍有甚麼來由破鈔大量經費來采辦一種作戰效能並冇有本質性進步的轟炸機來代替還能夠持續利用,並且已經算得上是得心應手的H-56呢?
相對而言,H-82最超卓的還是其載彈才氣。
這一設想的最大好處就是增加了機身內部空間。
明顯。持續正視速率與高度,已經不應時宜了。
一九八二年,中國空軍對計謀轟炸機項目標機能目標做出了嚴峻調劑,即以凸起轟炸機的超高空突防機能為主,不再誇大高空高速機能。
早在七零年代,中國空軍就提出研製H-56的替代品,並且提出了基賦機能要求。
說白了,能夠達到這些機能的轟炸機不是造不出來,而是造出來後空軍買不起。
總而言之,H-82的設想側重於加強高空飛翔機能,而不是高空機能。
首要就是。在以防空導彈為核心的防空體係麵前。速率與高度已經不再是轟炸機的首要突防手腕。當時,德意誌第二帝國設備的長途防空導彈的射高靠近三十千米,速率超越了六馬赫。明顯。以當時的技術力量,底子造不出比防空導彈飛得更快與更高的轟炸機,並且造出來也買不起。再說了,如果技術獲得進步,讓轟炸機能夠飛得更快與飛得更高,也一樣能夠付與防空導彈更強的機能。也就是說。轟炸機在速率與高度上,不管如何也不成能超越同期間的防空導彈。
固然技術有所進步,但是並不敷以在具有經濟可行性的前提下研製出能夠完整達到空軍提出的機能目標的轟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