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伏擊[第3頁/共4頁]
李承誌調劑了目標,他必須儘能夠的壓抑住仇敵。
題目是,李承誌也很難對準仇敵。
更首要的是,統統暗藏,都是為了最後的機遇,哪怕那隻要幾秒鐘,也充足讓之前為之支出的幾天時候變得有代價。
這讓李承誌與羅秀生都感覺很不公允,但是他們冇有體例抗議。
與李承誌的瞻望不一樣,唐宏光冇有拆散他們,而是讓他們構成火伴,在離公路約莫一百米的處所埋伏了下來,而給他們的號令是在戰役開端後,射殺統統仇敵,重點壓抑仇敵的主動火力。唐宏光仍然與刁德勳火伴,埋伏在離公路約莫三百米的處所,賣力起首進犯從公路上通過的車隊。
這時候,前麵的兩輛裝甲車與最後的卡車也停了下來。
為了製止透露,那部電台在行動開端前隻領受信號,不收回信號。
隻是,李承誌的擔憂是臨時的,還非常長久。
更首要的是,在他們身後另有兩名貨真價實的偷襲手,並且利用的是大口徑偷襲步槍。
這時候。唐宏光打出了第二槍,精確射中了那輛防彈轎車的頭部。
隻是,唐宏光起首打掉的是車隊前麵的那兩吉普車。
在開仗前約莫半個小時,刁德勳照顧的電台收到了由火線發來的信號,即行動正式開端的信號。
當然,李承誌並不這麼以為。
隻需求一顆如許的槍彈,就能讓一輛軍用吉普車報廢,並且能在讓吉普車失控以後乾掉車上的統統仇敵。
李承誌能做的,就是儘能夠的讓仇敵冇法利用機槍。
明顯,與槍彈的撒佈範圍比擬,躲藏好的偷襲手被直接擊中的概率並不大。
打頭的吉普車失控,車隊當即減速。
如果說,路基能夠擋住七點八毫米槍彈,那麼在十四點五毫米槍彈麵前,根基上就冇有甚麼代價了。
隻是他曉得,再也不會有火箭彈來乾掉那輛裝甲車了,因為刁德勳隻帶了一具一次性利用的火箭筒。
到時候,李承誌明顯冇法希冀用一把偷襲步槍對於好幾名仇敵。
所幸的是,李承誌不是在伶仃戰役,他身邊另有羅秀生呢,並且在這個間隔上,羅秀內行上那把主動步槍的能力不比偷襲步槍小多少。彆的,主動步槍的彈容量更大,並且以短點射為主,壓抑結果更加較著。
更首要的是,裝甲車上的兵士是從車體前麵的門裡下車的,而裝甲車的車體恰好擋住了李承誌的射界。
要曉得。這是一支有五輛車的車隊,並且有四輛是軍車,彆的一輛也是產自德意誌第二帝國的防彈轎車。
不管如何說,他們的仇敵是一支練習有素的軍隊,並且大部分是老兵,有著較為豐富的實戰經曆,冇有給他太多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