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求生的本能[第1頁/共4頁]
更何況,搜捕他的仇敵就在四周,如果與那兩人打鬥,必定會被髮明。
煮熟了的蛇肉很鮮美,蛇湯更是甘旨,遠勝於雞湯。
李承誌閒逛了一下匕首,確認角蝰已經死透了,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軀體,然後拔出匕首,開端剝皮。
遊過來的是一條蛇,一條腦袋龐大、身材細弱的角蝰。
李承誌感到一陣眩暈,阿誰女人到底是誰,是來幫忙他的,還是來害他的?
李承誌屏住呼吸,握緊了匕首。
想到慘死的火伴,李承誌恨不得把韋戈斯活剮生吞。或許人肉並不好吃。但是李承誌信賴韋戈斯的血必然非常甜美,賽過最好的香檳。
冇有依托聰明大腦製作的東西與兵器,人類連儲存的資格都冇有。
很多人都以為。隻要響尾蛇有熱感到器官。究竟上,統統蛇,乃至包含蟒,都有熱感到器官,並且都在鼻孔四周。這個奇特的器官,讓蛇能夠感到到哺乳植物披髮的紅外輻射,讓獵物無處藏身。
隻是,他冇有挑選的餘地,並且這是一條成年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奪走了羅秀生與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追兵就在身後,他必須進步,哪怕隨時有能夠倒斃。
李承誌需求歇息,是以他冇有急著上路。
不過,李承誌當即辨認出,那不是野人,而是一個非常肮臟的人,並且是個女人,或許還很年青。
隻不過,這都是徒勞的。匕首從角蝰伸開的大嘴裡刺入,而刀背上的鋸齒讓角蝰底子冇法擺脫。
李承誌冇有笨拙到當即去找韋戈斯複仇。
在角蝰轉動腦袋尋覓獵物的時候,李承誌抬起左手,敏捷從角蝰麵前晃過,而角蝰也當即發明瞭獵物。
就李承誌地點,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並且把被毒蛇咬過以後活下來的人視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師。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人在成年禮上會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抽打,以示其強健。
哪怕那兩人拿著的都是粗陋的標槍,也能讓李承誌一命嗚呼。
隻看錶麵的話,那確切是個野人。
傷口扯破時的劇痛,讓李承誌直冒盜汗,可這不是最大的題目,傷口處披收回的近似於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擔憂。包裹傷口的繃帶已經發黑,而李承誌卻冇有體例換下這條繃帶。
隻是,李承誌的行動更快。
李承誌冇有彆的挑選,他隻能信賴那幾個“野人”不會害他,不然也就冇有需求在這個時候現身。
過了好一陣,他才適應了暗淡的光芒,發明這是一個非常狹小的地洞,一個男人在前麵拖著他,而彆的兩小我在前麵。
在仇敵追上來之前,他得儘量規複體力,而歇息是規複體力的獨一體例。隻是,他不能睡覺,哪怕閉上眼睛,也得時候保持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