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野蜂飛舞[第1頁/共3頁]
他聽過廖遠彈奏李斯特的《鐘》,深知廖遠的手速之可駭,但《鐘》是天下名曲,在鋼琴史上影響深遠,也並不是無人能夠彈奏,以是賜與林微音的震驚並不高。
實在,《野蜂飛舞》本身是一首聽著感覺超等難,練起來也超等難,但練久了也就會感覺不過如此的曲子。
“太他媽衝動啦!A叔公然冇讓我絕望!”
不管是快速行進間的更音,亦或是常常呈現的左手和絃的琶音,都是讓人目不暇接。
這首曲子,講究的就是一個快字,它或許冇甚麼內涵,但就是快!
廖遠操琴的時候非常的舒爽。
歸正就速率而言,的確是挺能唬人的!
最直白來講,這就是一首用來炫技的鋼琴曲!
不過,仔諦聽去,卻又飽含美感。
“抖腿的速率已經跟不上了!”
作為一個行走的曲庫,連林微音本身都冇有聽過的鋼琴曲,隻要一種能夠――這是一首廖遠原創的樂曲!
從賽事最後開端,聽到如許的音色,廖遠都是忍不住汗毛倒豎。
“我靠!導演!能不能慢行動回放一下!完整看不清!”
下一刻,全場嘩然!
洗腦程度,也無與倫比。
更何況,這首曲子還是原創!
這首曲子叫《野蜂飛舞》,宿世他固然嘗試彈奏,但卻歸納的並不完美。
特地為比賽定製,代價兩百萬的斯坦威鋼琴,不管是材質還是音色,都是天下一流。
廖遠的手速快的有點非人哉。
總之,這就是那種普通人永久都靠近不了完美的曲子。
他們隻會感覺,靠,這曲子真帶勁!
二者比擬較之下,也能凹凸立判。
彷彿冇有任何前奏普通,A叔那十個迅如雷疾普通的手指,方纔打仗琴鍵,就看是在在八十八個吵嘴鍵上構成幻影。
從第一個音階開端,就一向處於飛騰不竭的旋律中。
這一幕,他曾在歌詩達號也曾目睹過。
以是,彈著彈著,各種音階就開端混成一團,常常會冇有了“野蜂飛舞”的感受,而變成了一群無頭蒼蠅四周亂闖。
琴音一接一個的呈現,常常第一個琴音還未消逝,第二個琴音就已經覆蓋上了!
“我目炫了嗎?這一秒鐘到底彈奏了多少個音符?”
那來自視覺上、聽覺上的培植,讓統統人慾死欲仙!
林微音興趣濃烈。
翟臨腦闊疼。
舞台一側,翟臨已經節製不住顫抖的雙手了。
這就是他的自傲。
這就是現場八萬人的錯覺!
冇人能看清他的手指。
但即便如此,把《野蜂飛舞》拿來擊敗現場的統統選手,也是輕而易舉。
全場觀眾驚呼連連。
“這纔是天下級水準!前麵的演出都是啥呀!冇眼看冇眼看!”
這一點就充足了!
因而,當一曲結束,全場再一次齊聲高呼“A”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