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偷魚的小姑娘(一)[第2頁/共3頁]
“笑甚麼笑!再笑把你們的牙齒敲下來!”賴鼎福大聲罵道。
“是嗎,那你錄下來影象冇有啊?冇有的話,那可不算。”王大名笑答。
”停止!”
“偷?她是如何偷得呀?”王大名有些不解。
他站在一邊,冇動,倒是抱著胸,饒有興趣的看著那婦人用力地揍那小女孩。
這個婦人一聽,有些懵,看了看一旁的賴鼎福。
“這孩子不幸,我曉得,但是她不該偷東西,我是為她好!現在不製止她,長大了就變成了一個女賊......”
“報警號碼,110,免費的,我打冇打你,你本身內心清楚,不過你想好了,差人來了以後,我會第一時候帶著這個孩子去驗傷,假定這個孩子有甚麼三長兩短,我必然會告你毆打,虐待,淩辱未成年兒童的罪名,判的重的話,你不但要陪醫藥費,弄不好還得出來,你等著吧。”
婦人一看,有些傻眼,躊躇了一下,還是接過了電話。
小女孩戰戰兢兢的上前,給這個婦人認錯。隨即,王大名也將那張五十元群眾幣錢塞到婦人的手中,如此,事情也算處理了,王大名拎著那條偷來的魚,帶著小女孩朝她家而去,他弄清楚,她們到底產生了甚麼事情。
隻聽那婦人罵道:‘你個挨千刀的,竟然敢偷我們家水池裡的魚,說,你到底偷了多殺條,快說,要不然,我打死你,打死你!婦人一邊說,一邊說巴掌打,一邊腳踢,很狠命的那種。
巧的是,所謂朋友路窄,阿誰賴鼎福,賴隊長也在場。
“就一條,就一條,就一條,我們家冇米了,我媽快餓死了,我實在冇體例,我才如許的,叔叔,我.....”小女孩一邊說,一邊哭。
王大名想了一陣,強力按下肝火,對著那婦人安靜道:“大嬸,看在她還是孩子的份上,我看就諒解她一回吧,神仙都有出錯的時候,何況是小孩,得饒人處且饒人,是吧。”
中間,圍了很多左鄰右舍,他們大多數人都勸那婦人不要那樣對小孩,但是卻很少人敢上前禁止這個婦人的暴力,有的則是不斷點頭,不斷感喟。
哪知,還冇有走出三分鐘,俄然,在一家人的門口,一個看上去凶裡吧唧的彪潑婦人,正揪著一個小女孩的頭髮發狠。
三六九這個漿糊佬一出麵,阿誰躊躇不決的婦人便道:“那好,這個警我先不報,但是,王主任,這個小孩夜裡偷偷地偷我們家水池的魚,那如何算,若不是賴隊長瞥見,都不曉得她要偷我們家多少魚!”
小女孩春秋約莫十歲擺佈,瘦得讓民氣酸,而那婦人確切膀大腰圓,如何禁得起如此暴力,冇幾下,就被踹到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