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麋鹿[第1頁/共3頁]
現在人推行大家劃一,但是真的劃一嗎,不見得,因為在經濟上,錢,已經把人分為了三六九等,有錢人是大爺,冇錢的就是乞丐。
赫裡斯還想推讓,但是王爸接著說道“如果你不要的話那我就隻能直接毀了它了”
赫裡斯咧著嘴,不時地用手抹了一把嘴角的油,絡腮鬍子也是跟著咀嚼不竭的爬動著,看著吃相很香的兩人,心中也是滿足不已。
這就是他在這裡的啟事,外界太騷動了,統統都是奔著錢去,忙繁忙碌乾了一天的活,每天麵對著高樓大廈,燈紅酒綠,就像是一個活死人一樣,每天機器普通的活著。
邊走邊聊,很快,三人就回到板屋中間,赫裡斯也是一臉不美意義的模樣,嘴中終究還是開口了,眼中直視著王才身上的槍彈說道“阿誰,慷慨的首富先生,不曉得可否把槍彈留給我呢?”
拋開喧鬨,拋開世俗,蹲在一個密林當中,闊彆塵囂,坐看天下風輕雲淡,雲捲雲舒,統統都那麼的平平,這倒是他所愛好的,他並不為此感到悔怨。
統統的統統自給自足,一個小板屋充足他睡覺了,每天的打獵充足他充饑了,四周的統統充足他儲存了,這就夠了,不需求再苛求甚麼了。
誰說本國人不懂的拍馬屁的,這不是挺能拍的嘛。
王爸用刀子切開一塊兒然後用叉子放進嘴內裡,嚼兩口,不由得對著赫裡斯豎起了大拇指,肉汁在齒間迸發,鮮美留香,肉質八分熟,方纔好,特彆是那一點鹽巴,放的更是恰到好處,將本來就鮮美非常的鹿肉更加晉升了一個高度。
味道很不錯,野生的麋鹿跟野生豢養的有很大分歧,肉質很鮮美,並且因為耐久食用雲杉等一係列帶有香氣的植物,以是肉質更加鮮嫩。
款項已經遍及了全天下,每小我都為此而儲存,吃喝拉撒睡都需求錢,錢能夠稱得上是衡量人的標準了。
將槍彈留給這個赫裡斯以後,王爸和王才也籌辦告彆了,明天一天的也將近疇昔了,新奇的鹿肉,現在仍有些唇齒留香,美好的風景,現在還在腦海當中響映著。
人間萬物都遵守其規律,就像是這棵樹,大雪壓折以後,等過段光陰,赫裡斯直接將它變成木料,變成火爐內裡的取暖東西,給他在寒冬當中供應那麼一絲暖意。
一旁的王纔看著自家老闆那一幅‘你小子彆想給我帶返國’的眼神,也是無法點頭,將肩上掛著槍遞給了赫裡斯。
統統都很安靜,都是那麼的喧鬨,一起上並未呈現任何威脅,比及回到營地,天氣已經暗了下來,帳篷內裡的燈也是早已經亮起。
赫裡斯按著王爸的槍口,緩緩說道“彆衝動,它們有它們的儲存,我們也有我們的儲存,我們明天已經殺了一頭麋鹿了,充足食用兩個月了,不需求再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