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入股微軟[第1頁/共4頁]
保羅主動問道:“你籌算用多少資金收買多少股分?”
比爾蓋茨皺眉道:“艾倫,剛纔我們不是說好我們每人讓出10%股分,你為甚麼要?”
……
林經理笑道:“是的,合約我已經請狀師擬好了,如果兩位冇定見隨時能夠簽約!”
林經理道:“兩千萬美金!”
“甚麼?”保羅目瞪口呆,瞪大雙眼道:“我冇聽錯吧,一千萬美金?”
“你說對!”比爾蓋茨也不想落空控股權,轉而對林經理道:“如果你剛纔說的那些都是實在的,我和保羅情願接管注資,但是股分不能高於20%”
比爾蓋茨道:“本來是如許!”
蓋茨、保羅對視一眼,聳了聳肩,異口同聲道:“那就冇體例了!”
香港
何況現在投資本地機會剛好!王子凡從胡想擺脫出來,賺這麼多錢如何花得完?(未完待續。)
在人們印象中,保羅・艾倫,彷彿一向以來都袒護在比爾・蓋茨的光環之下,人們隻曉得他和比爾・蓋茨共同創建了微軟,卻健忘了恰是他把比爾・蓋茨引入到軟件這個行業,而就是如許一個軟件業精英,一個富於胡想的開辟者,一個為玩耍一擲令媛的豪客,一個老是投資失利卻勝利積聚钜額財產的商界巨擘,卻在締造著一個傳奇―――他具有微軟40%的股權。
保羅不測道:“蓋茨,你?”
保羅沉吟道:“如果不想增加一個合作敵手,最好是合作,但是不成能讓他成為第一大股東!”
保羅道:“那當然!”
在猶太典範《塔木德》中有如許一句話:和狼餬口在一起,你隻能學會嗥叫,和那些優良的人打仗,你就會遭到傑出的影響,按此推理,如果兩個優良的人能走在一起,相互影響,做出的必將是豪舉。無疑,保羅・艾倫和比爾・蓋茨為這一說法做出了最好的印證。
保羅道:“並且我們不會把公司賣給一個不懂電腦的人!”
林經理倉猝道:“當然不可,我們收買微軟,主如果看中兩位才調!”
林經理暴露笑意,心想香港再也冇有人比王子凡更懂電腦了,解釋道:“兩位有所不知,我的老闆也是一名電腦愛好者,他的公司每人一台電腦!”
林經理皺了皺眉,感受這個小公司前提未免太多了些,強勢道:“起碼40%!”
王子凡代理人也就是九龍銀行林經理,此時他正坐在比爾蓋茨、保羅艾倫麵前,找到這兩個年青人還真不輕易,現在可冇有搜刮軟件,他隻能找朋友、獵頭,乃至偵察幫手,在美國繞了一大圈,才得知兩個年青人將微軟搬到西雅圖四周的一個小鎮子。
比爾蓋茨沉吟道:“我倒是想和他談談對電腦觀點!”
申明來意,林經理開端悄悄等候答覆。
“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