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記得把千代留給我[第1頁/共3頁]
“啊,如果真是如許,明天我要帶著香火去中心公園膜拜那位老婆婆!”
稍稍值得光榮的是,自打被藤野追債以來,千代就垂垂培養出了一項特異服從——一旦藤野將近發明兩小我的蹤跡,千代就會生出心靈感到,隆一和千代就開端動手搬場的事件。
兩小我剋日的處境實在有些狼狽,阿誰近乎猖獗的高利貸停業員窮追不捨,讓二人幾近找不到一個安穩的落腳地。
這件事情非常可駭。隆一模糊感覺,一旦被藤野找到蹤跡,等候兩小我的恐怕比拋屍荒漠還要慘,隆一當然活不了了,千代十有八九要淪為藤野的玩物。
總而言之,比來一段時候裡,那些凶神惡煞們態度好多了,恐怕一個不謹慎把我們這些不幸的負債人逼上死路。”
感激善待本身一千五百起點幣打賞,感激寺塔。
藤野:“那不就得了,這場貓捉老鼠的遊戲,我們能夠持續玩下去。我有這個耐煩。”
這時候,有一個網名叫明日香的群友發話:
藤野:“威脅我?憑你的膽量敢他殺麼?你如果有勇氣他殺,就不會像個喪家之犬一樣,到處搬場了。哈哈。
“真的嗎,真的會有這等功德?”
半年來,兩小我已經轉戰好幾個都會,始終冇能完整擺脫藤野。也不曉得藤野是如何辦到的,總能在兩小我搬場不久以後,就如影隨形般跟了上來,的確像咬在腳後跟的毒蛇。
藤野:“我跟你說過多少遍了,把你的標緻女朋友讓給我。隻要你肯承諾,這筆債務我就幫你還掉,如何?說實話,我是至心喜好千代,對她一見鐘情。如有扯謊,請讓閃電來劈我。”
“對於那些凶神惡煞,神仙也不靈的,得是像貞子那樣的纔有效。”
“太離譜了吧,的確是天方夜譚。”
隆一和千代兩小我各自端著一晚泡麪吃。
新書起航,特彆需求支撐,求投資、求月票、保舉票,求角色點讚,求本章說(想抄)
看藤野的架式,彷彿這輩子都不籌算放棄了。
其次,在停業員逼死負債人的過程中,必然要采納了激進歹意的追債手腕,比如寫滅亡勒迫信函、給負債人預定殯葬停業、在家裡辦靈堂、逼迫負債人處置民風業啊,等等之類的。
“起首,當然是停業員要逼死過負債人,才氣夠。
“彷彿是真的,我也傳聞了。不過,據債友們體味,裡美奶奶的抨擊是有前提的。”
隆一曉得,藤野這廝說到必然做獲得,這半年來,這個卑劣的傢夥完整放棄了手上其他的高利貸停業,雇了幾個街頭的混子,用心致誌來找隆一和千代的費事。
隆一:“你看我們倆的處境,像是頓時能把錢還掉的模樣嗎?何況,利錢比本金都高了十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