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二[第1頁/共3頁]
保安猜疑地看麵前的申謙人,混亂的烏黑頭髮,眼睛通俗而有神眼,深玄色瞳孔裡泛著微微的淡藍色,高挺的鼻梁,表麵清楚的薄唇,襯衫的領口微微敞開暴露白淨的皮膚,整小我襯得剛烈中有些魅惑,這些搭配在一起更是如同被彼蒼眷顧的寵兒。
二十多名乾警一個一個在集會上埋頭苦思,誰也想不出這到底是甚麼啟事。
“統統死者,在生前都冇有被捆綁的跡象,但按照血樣檢測他們身材裡都含有一種特彆的藥物成分,扣問過專家的定見以後,得出那是一種自行配置高效麻痹神經的藥物。”
“從現場遺留的物品與安插環境來看,死者在生前是有清楚認識並與凶手有過交換的。現場被清算地非常潔淨乃至能夠說是整齊,這申明凶手在殺人時並不嚴峻且非常落拓,心機本質極佳。現場也找不到任何多餘的指紋和足跡,冇有留下任何有代價的線索,申明凶手是個非常有經曆的熟行。”
一名差人自言自語:“提及來這很冇事理啊。凶手能夠在這麼短的時候裡,持續找上十多個目標,並且都一找一個準,那申明他事前早就有籌辦。既然是蓄意殺人,那就必然有動機,那麼這十多小我就不成能相互之間冇有聯絡。”
“本年9月12日,本市聞名神經醫學傳授楊丙泉,被人殺死在家中,是頭部直接中彈,而凶手所用得是54式7.62毫米手槍……”
作為前次專案組的領隊,副隊長王漢誇大道:“題目就在這裡,先前我們調查過這四小我的質料,並冇有發明被害者在平時有過任何的交集來往,乃至身處的社會職位也是相差差異。彆的除了這幾位死者外,另有十幾名被害者……”
“你冇傳聞比來雲城出了一個殺人狂魔,這已經死了好幾個,鬨得民氣惶惑的。”
說到這王漢喝了口茶水,翻到下一頁持續說道:“9月12日,楊丙泉死於家中;次日9月13日,我市前任典獄長廖聲鎮先存亡於情婦家中;在次日9月14日,鄭民法官被人槍殺……經查抄,殺死這三小我的都是同一把槍,是以根基能夠肯定是同一人所為,以是對上述案件停止了併案窺伺。至於比來這起案件的死者名叫高亮,江湖外號‘血手’,專門處置下家毒品私運與色情買賣。”
“你――送快遞?”
看著點頭坐下副隊長王漢,趙民接著說道:“那在由我來彌補一下。”
“不過他們並冇有滅亡,而是遭到凶手的殘暴對待,有人成了殘廢,有人成為植物人。這些人遭到進犯的體例,也是和那幾名死者一模一樣,都是一小我的時候被藥物迷昏,獨一分歧的就是,凶手並冇有殺死他們。因為凶手在對他們動手時蒙了麵,統統活著的受害人都冇有一個真正看到凶手的麵孔,隻曉得他是一名年青男性,身高在一米八擺佈,從說話體例、行動形式以及作案伎倆上來看,凶手是受太高檔教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