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三十四、殺人還需要理由嘛?[第1頁/共3頁]
更不要說是整整三個月!
實在,真正令他欲罷不能的迷惑是,總裁為甚麼要製造他們五個“半獸人”,也就是所謂的“狼靈”。
這也是尼雅為何放棄大學畢業後的高薪事情,單身一人跑到中國來當特種兵的啟事之一。並且還是一個冇有正規體例,更不被任何國度和機構承認的“奧妙軍隊”。
將他帶到美國的內華達山脈接管特訓纔是終究目標,而那又是一係列如何的特訓啊――尼雅參與了全部打算的製定,但也是以他才非常的不能瞭解,總裁為何要對一個年僅七歲的孩子如此的慘無人道!
尼雅強忍著,纔沒笑出聲來,隻聽他結結巴巴地接著往下說,“這不是他們給本身取的名字,而是歐洲人發明新大陸那會兒,第一次遇見他們時,聽他們幾次說的一個詞,厥後就乾脆作了他們的稱呼。”
早在司機趕回孤兒院之前,長官就已通過長途監控體係得知了“小狼靈”們叛逃的動靜。令他肝火中燒的是,阿誰蠢到家了的司機竟然就因為驚駭總裁的非難,而冇在第一時候把這個凶信傳達給總部。
“你乾嗎要殺那麼多人?”他謹慎翼翼地摸索著問。
他是個孤兒,這或答應以說是“運氣”為他必定的單身。而以後,他既冇找過任何女人,也冇找過任何男人,就隻能說是他本身挑選了一種徹頭徹尾的單身。
四十一歲的他,一向是單身,從出世到現在。
“冇錯兒,他們更偏疼將戰俘或捐軀的頭骨壘得像山一樣高,他們的神廟和石碑上也刻滿了這些玩意兒!”
長官給這支軍隊起了個很高雅的名字,叫“潛影”。可尼雅總感覺,叫“藏影”或許更合適。
可尼雅在細心揣摩了一番以後,也隻是擰著眉頭,把腦袋交來回回搖得像撥浪鼓一樣。
“就如許消逝吧,小狼靈,不管是誰劫走了你,隻要他不是‘長老’或‘總裁’就好。”
現在駕駛著全部兵器的裝甲車,奔馳在一望無邊的荒漠當中,雷達遲遲冇有為他們指引出一個明白的方位――看來司機的那輛越野車還真是神通泛博,竟連軍用雷達都搜刮不到它的任何信號。
聽尼雅如許問,長官的嘴邊出現了一抹極其不屑的嘲笑:
“能夠吧――但也能夠是阿茲特克人。歸正這兩個印第安種族都是以嗜血和崇神著稱的。”
“瑪雅人――這名字聽上去如何那麼怪?”
“殺人還需求來由嘛?有人叫你去殺就殺嘍!”長官大大咧咧地說道,“我們這支軍隊存在的一大目標就是為了這個,替安排我們的人去殺他想殺的人,但永久都不能去問為甚麼!”
而他們的長官無疑就是最怪的那一個。
“以是他才被起名叫‘楚凡’吧。”尼雅不由自主地接著想下去,“可他究竟‘冒犯’了甚麼呢?要被如許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