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風吹草低見牛羊[第1頁/共3頁]
李鳳玲死死盯著李策:“沈百姓是他殺而亡,跟我李家有甚麼乾係?”
然後沈氏諸多財產,便被韓李孫孟四大師族併吞。
卻冇法容忍被人叫破鞋。
李策看著李鳳玲:“這個男人,叫沈百姓。”
猩紅酒液,將許秋雅澆透。
一介豪門,赤手起家,二十年風起雲湧,終成蜀州首富。
“知不曉得我是誰?!”
“你到底是誰,竟然敢公開殺我弟弟?”
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便是有些本領,又能夠跟四大師族的滔天權勢對抗?
轟!
她已經聽到警笛聲――
沈百姓,前蜀郡首富。
就是在這盛天旅店的露台,一躍而下,全屍都冇留下。
“你……”
那幾個保鑣,就要掏槍。
接著又坐到椅子上,端起一杯紅酒,緩緩抿了一口,接著吐掉,放下酒杯,滿臉嫌棄。
明顯都配了槍。
如何會?
“作為東道主,李二少必定不會放過這倆小子!”
揮揮手,身邊幾個彪悍保鑣,便都把手搭在腰上。
人常常就是這麼奇特。
手臂掄圓。
許秋雅,“……”
宴會的女配角,李家大蜜斯,李鳳玲。
而他這個做派,在世人看來,那就是寫在臉上的放肆!
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
“那便嚐嚐。”
“快,快報警!”
緩緩褪下赤手套,扔在李少陽屍身上。
李少陽跌倒在地,身材痙攣,雙腿蹬踏。
“你死了。”
吃痛之下,酒杯墜落,一地狼籍。
有人嗷嗷大呼,有人手足無措,天然也有人偷偷報警。
大抵是颳起了一陣風。
許秋雅還覺得這兩人顧忌她的家室,又變得放肆,正想持續諷刺。
然後――冇有然後。
李鳳玲那裡把李策話語放在心上。
很錯愕。
合座皆寂。
“你是沈百姓的義子?”
又怎來的氣力,疏忽帝國律法?
卻於三年前俄然亡故。
李少陽走到李策麵前,指著李策腦袋:“狗東西,知不曉得死字如何寫?”
“你是這小子的火伴?敢叫本蜜斯破鞋?我殺了你們!”
李少陽那裡把李策的話放在心上。
明顯不敢信賴,他堂堂李家二少,令媛之子,竟然就這麼死去,死得這麼草率,像個開過了頭的打趣。
一個二十歲高低的寸頭青年,不知從那裡冒出來,刹時擒住許秋雅的手。
她神采微白,卻還保持著雍容氣度,走到李策麵前。
啪。
這但是赫赫李家的嫡子,而不是甚麼阿貓阿狗!
因而寸頭青年放開許秋雅。
許秋雅這杯酒,畢竟冇能潑出去。
他們中很多人,三年前都有參與朋分沈氏的那場貪吃盛宴!
李策這番話,平鋪直敘,並無多少殺氣。
很玄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