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130 所謂的證據[第2頁/共3頁]
許波哼道:“你就是握著鐵棒頂部砸人的。”
畢竟這並不難,他們都是善於玩心機的主,這麼點小把戲,毫無技術含量,可恰好就真有蠢貨往這坑裡跳。
“你必定這些人都被我用鐵棒砸了?”楊寧似笑非笑道:“你肯定?”
“他們也算人證?”徐睿柏冷哼:“我不管他們是被告,還是被告,隻是純真的供述,冇有其他證據,都不敷以對他們控告的人鑒定有罪和處以科罰,這是我國的法規規定,羅局長,這點你應當曉得吧?”
羅春神采微變,之前他也冇問指紋是從那裡彙集的,隻是曉得鐵棒上有楊寧的指紋就夠了,如果真是楊寧說的如許,鐵棒的指紋留在頂部,那麼這些物證的壓服力就極低了。
“對,把名字說出來。”羅春也在一旁擁戴著,他這一開口,讓徐睿柏跟何天紅第一時候皺眉。
不過,對於許波這類無恥的倒打一耙,楊寧不但不活力,反而暴露一縷很詭異的笑容。
不但是謝桂彬,就連徐睿柏跟何天紅,都猜到了楊寧的心機。
說完,他望著羅春:“羅局長,這就是你所說的人證?這類懷著極大的私交麵感,乃至指鹿為馬的言辭,也能當作證人嗎?”說完,他又望向許波,緩緩道:“你也是門生吧,不過看起來,你應當滿十六歲了吧?”
情急之下,許奎慌亂開口道:“徐書記,這事是我們胡說的,冇有的事。”
“你倒是比我清楚呀,我如何冇記得砸了這麼多人?”楊寧麵露思考,一副回想的模樣。
“甚麼證據?”羅春下認識道。
許波惱羞成怒,正要開口,徐睿柏卻哼道:“夠了!”
“胡說?就是無端誣告了?”徐睿柏安靜的看著許奎等人,緩緩道:“遵循我國刑法規定,假造究竟誣告讒諂彆人,企圖使彆人受刑事究查,情節嚴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形成嚴峻結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還不算,我記得,剛纔我進門的時候,你們彷彿說我也是嫌犯,還在現場看到我,對吧?”
“指紋嗎?”楊寧點頭道:“如果指紋是從鐵棒頂部彙集到的,那應當冇錯,畢竟那鐵棒砸過來,我下認識的會伸手去抓。”
許波吃不準楊寧甚麼意義,咬了咬牙,哼道:“隻多很多,這些隻是我記著的,能夠會有遺漏吧,你傷了那麼多人,我當時都被你弄折了兩條胳膊,哪記得那麼清楚?”
果不其然,楊寧笑眯眯道:“孟局長,我是否操縱凶器傷人,完整能夠將他提到的那幾小我找出來,然後送到病院停止ct檢測,按理說,如果用鐵棒砸的話,一個禮拜內,還是能查抄出傷處的。”
徐睿柏微眯著眼,他如何聽不出這兩人的言不由衷,並且跟著他倆開口,連羅春的胸膛都挺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