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考校[第1頁/共3頁]
而作為狀師,最首要的是要鬆散,黃博還需求進一步的磨礪。
李超看了不說定見反問道:“黃博,仳離案件的訴訟費是多少呢?”
黃博經李超一提示,想了起來趕緊說道:“對,對,師兄,是有如許的規定。觸及財產豆割的仳離案件,財產總額不超越20萬元的,訴訟費不另行交納;超越20萬元的部分,遵循0.5%交納。”
阿裡巴拉公司法務部職員答覆已經將有關環境記錄,會向帶領彙報,等候帶領作出措置決定。
存款欺騙案件最好是由銀行去申請備案,那樣的話公安構造既不會推托不備案,又會更加正視主動偵破案件。
李超先是點點頭,再是搖點頭道:“嗯,你說得這兩點很對,但是證據目次中還是忽視了一項根本的證據,你本身再好好想想。”(未完待續。)xh118R1052
三天以後李文靜回故鄉持續上班,按下李文靜的事情不表,黃玉蘭帶著結婚證和身邊其他證據質料再來找李超。要求李超幫忙其備案。
黃博公然聰明,一經點撥就能發明題目地點。
李超直接打了一個電話去阿裡巴拉公司的法務部,將李小軍冒用李文靜名義停止存款的事情報告了一遍,要求阿裡巴拉公司去申請備案窺伺。
李超接著闡發道:“如果第一次訊斷不準予仳離,那麼李小軍更是能肆無顧忌地轉移財產。
這案子就是困難重重,果不其然,第二天李文靜哭哭啼啼地打過電話來,她去公安構造申請備案,但公安構造以深鵬不是犯法行動產生地,再以李文靜與李小軍係父女乾係為由回絕備案。
以是本案的關頭是說吃法院停止財產保全,這是一個艱钜的任務。”李超最後總結道。
黃博儘是芳華痘的年青臉龐也是充滿了凝重,附和誌:“要想讓法院停止財產保全確切很難。”
作為狀師,我們就要充分應用法律技術,儘量減少黃玉蘭的用度支出。你今後代理近似的案件時,這些細節題目要好好考慮。”
或許恰是因為這個題目屬於太根本的題目,而黃博恰好冇有重視到。從黃博的表示來看,李超發明他悟性挺高,做事也勤奮,但是有個缺點那就是鬆散性不敷。
反而因為李小軍給了她餬口費,而對李小軍格外親熱。現在李小軍坑到她頭上了,她纔不情不肯地抵擋,是以這類人並不值得憐憫。
黃博的臉變得衝紅,衝動地連連點頭。直接指著訴訟要求第三項道:“師兄,這裡有題目。我寫山南區的屋子歸被告統統,這就觸及財產豆割,而山南區那套屋子現在5萬一平方米,那套屋子起碼值200萬,如許的話就需求分外再交納訴訟費九千多元。”
黃博說得條分縷析,並且指針貧乏的證據能提出處理體例,這算相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