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賺錢是王道[第3頁/共5頁]
3、對於李小軍冒用女兒李文靜的名義向隻付寶存款,我方曉得有這回事。該筆存款也是產生在兩邊分家以後,存款冇有效於伉儷共同餬口,故該筆債務也是李小軍的小我債務。
婚後,兩人豪情也很甜美。被告黃玉蘭還為被告李小軍生養二子一女。
因為李文靜的叛變,可否供應李小軍出軌的證據,已經乾係到本案的勝訴與否。想到李小軍那張狂放肆的嘴臉,想到寧偉成那純粹的款項論,李超就有一股火在胸間燃燒。
實際環境是被告在內裡與一個hk的老男人乾係不清不楚,且被告提出仳離。美滿是因為被告投資失利揹負債務,而被告嫌貧愛富不肯意再與被告餬口。
綜上,被告婚內出軌,多年來**女人,嚴峻傷害伉儷豪情,兩人豪情完整分裂,我方要求準予仳離,伉儷財產房屋歸被告統統,車輛和賣房款依法豆割,被告補償被告經濟喪失40000元。我方辯論定見頒髮結束。”
李超搖點頭解釋道:“在證據效力認定的時候,合議庭已經說了不采信被告提交的債務清單,這些債務冇有效於伉儷共同餬口,是不會作為伉儷共同債務的。
但是,你冇有李小軍出軌的證據,而李小軍又對峙不仳離,法院很能夠會給李小軍一個機遇,是以訊斷的成果大抵率是不準予仳離。”
李小軍也表示同意,但大聲嚷嚷道:“必必要承擔債務才氣仳離。”
2、退一萬步講即便原被告豪情分裂任務也在於被告。而不是被告。被告宣稱被告在內裡有其他女人,但其冇有呼應證據,這美滿是被告一手假造的。
黃玉蘭的牙齒緊緊地咬著嘴唇,身子不由自主地氣得發顫,一雙眼睛死死地盯著李小軍,真是夠無恥的!
所乃至使仳離的首要錯誤在被告身上,被告李小軍勿需賜與被告喪失補償。
1、原、被告豪情完整分裂,應準予仳離。被告李小軍從2007年開端多次在內裡與其他女性產生分歧法兩性乾係,被告多次勸止無效,2007年11月李小軍更是為了與其他女人廝混而搬削髮門。
狀師要有精確的是非觀和保護公理的勇氣,而不是贏利的東西。
對該筆債務的了償,因為李文靜畢竟是兩邊的女兒,我方建議李小軍妥劈麵對,儘快還清存款,不要坑害女兒。
審判長做了調劑事情後,李小軍仍然一口咬定債務要分擔。
一敲法槌,庭審結束。
“被告本人有甚麼辯論定見能夠頒發。”
法律不是保障壞報酬所欲為的兵器,法律不該該讓遵循法律者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