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明確法律依據[第1頁/共3頁]
鄧誌輝紅著臉,向著李超靠了過來,不安地小聲問道:“李狀師,那我……性福權補償,有冇有能夠打贏?”
而鄒美蓮和鄧誌輝都不自發地握緊了手,張梁翰地辯論定見也很鋒利,他們情不自禁地捏了把汗。
“關於性福權的觀點在《侵權任務法》已經有表現。其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該當遵循本法承擔侵權任務。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含生命權、安康權、姓名權、名譽權、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統統權、用益物權、包管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公用權、發明權、股權、擔當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性福權是一項大眾所陌生的權力,要想真正落實到司法實際中,還需求進一步摸索。”
張梁翰當即答道:“被告方說性福權包含在第二條規定的‘民事權益’當中,這隻是其小我闡發和觀點,並不具有權威性,是以要求法庭予以采納。”
張梁翰洋洋灑灑地頒發本身的辯論定見,胡主任在一旁越聽越覺順耳,不愧是大狀師,說得就是分歧凡響。胡主任深感錢冇白花。
審判長扣問兩邊,“法庭辯論到此結束。上麵進入法庭調劑。原被告兩邊是否同意調劑。”
李超和二被告籌議後,再頒發調劑定見,“我方情願在性福權補償上恰當讓步,隻要求50000元補償款。”
張梁翰毫不客氣地迴應,“我方對峙調劑定見。”
……
李超微微一笑,朗目中帶著激烈的自傲,安撫她,“不要擔憂,春節休假期間歸去一段時候,這是國度答應的法定假日,底子不影響對常常居住地的認定,你按深鵬城鎮住民的標準計算那是半點題目都冇有。”
張梁翰逐步進入狀況,他接著倔強發聲,“四是要求依法采納被告鄧誌輝性福權的補償訴請。被告鄧誌輝方始終冇有申明其提起性福權補償的明白法律根據,也就是說原奉告請性福權於法無據。”
李超安閒地答道:“絕對不止對方所說的10000元,合議庭會充分考慮本案的特彆環境,精力侵害安撫金的數額不會低於20000元。”
李超漂亮的臉龐本來是淡定之色,聽到鄧誌輝提起這個話題,當即淡定之色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臉的剛毅與英勇。
審判長主持庭審持續,“上麵展開第二輪辯論。在此之前,法庭提示兩邊當事人,在第一輪中已經闡述了的辯論定見不需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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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庭審將近進入序幕了,合議庭成員都微微鬆了一口氣,高強度的腦力活動太費精力了。
“兩邊當事人陳述各自的調劑定見。”
兩邊一陣舌槍唇劍,都把本身的觀點痛快地闡述,這是一場高程度的辯論,張梁翰和李超都感受痛快。而兩邊的當事人都很忐忑,因為各自的代理人都表示得這麼優良,他們心底都冇有底,到底法院會支撐誰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