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八戒,我對不起你[第1頁/共3頁]
他狼吞虎嚥,一米八的大蝦,不到半晌,就被他吃得一乾二淨,連蝦血都吮吸得點滴不剩。
食、色,性也。
之所以是幾近,而不是全數,是因為有兩種例外,一是有極少數玩家是泡妞妙手,40天內泡上NPC龍王的女兒,以半子的身份插手NPC龍王的龍宮,水族不再叛變。
在中彩票前,我家窮得家徒四壁,家裡養豬是為了賣錢,我從冇吃過肉,那是我第一次吃肉。
張龍現出人形,一刀劈落。
哢嚓,刀刃斬在蝦頸,固然斬裂,卻卡在甲殼,冇能深切,傷而不死。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跟著他跨坐在龍蝦身上,零間隔打仗,讓待定名完整墮入了本能的驚駭,赤光渙散,再也有力抵擋。
吾輩生於六合,當吃遍天下,吞食六合!
玩家們也不成能在40天內彙集那麼多資本,來不及自建龍宮,以是被征召的水族幾近都叛變了,成為NPC野怪,或投奔NPC龍族。
這底子不是一個層麵的比較,前者是淺顯水產,是塵寰美食,後者是水族妖怪,是超凡美食。
但張龍冇有住嘴,戔戔水族,就算叛變了又如何?除非水族品級遠遠高於他的龍族品級,不然就算叛變,源於血脈深處的本能驚駭也會讓水族瑟瑟顫栗。
“好久好久之前,我是個留守兒童,父母在外打工,我留在鄉村,固然有爺爺在,但爺爺性子孤介,與我不親,我孤傲一人,空虛孤單冷。
幸虧穿越了!
“待定名,你聽不懂能好怎的意義吧?我給你講一個哀痛的故事。”
待定名,你開啟靈智,成為水族,吃了我1000經曆,現在,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拿了我的給我還返來!”
何況你這個射中必定的叛徒,不從速吃掉,留著過年嗎?
那年年底,父母返來了,打工固然冇賺到錢,卻兩元買了張彩票中了一千五百萬,怕親戚鄰居們乞貸滋擾,籌辦到城裡買房定居。
征召水族用了1000點經曆,現在回收10點經曆,看似虧大了,但張龍這麼做自有事理,他用鋼刀挖出蝦肉,大吃起來。
還冇吃到嘴裡,光是聞到香味,我就叛變了。
張龍負手而立,隔著上百米的湖水,瞻仰天空,追思當年舊事,一臉唏噓。
我不敢吃老虎,會被判刑的。
遊戲中,龍宮係玩家1級時征召的水族幾近都叛變了,因為1級的玩家打不過NPC龍族,搶不到他們的龍宮,就算是最弱的NPC井龍王,都是7級龍族。
城裡和鄉村分歧,不能養豬,當晚他們就把八戒殺掉了!
有一千五百萬做家底,我吃遍了山珍海味,再希奇古怪的東西,我隻要看到了,都問一聲:能好怎?
二是張龍,遊戲中的龍喵天征召第一隻水族後,壓根冇考慮搶龍宮、建龍宮,直接把水族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