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來自作者的惡意(打賞加更完畢)[第1頁/共4頁]
但餬口畢竟不一樣了。
文文最後也是判給了文啟聚,孩子已經大了,並且這一次的仳離很較著任務方在木欣,木欣冇有對峙要孩子,法院當然也不會做好人。
但現在,文啟聚和木欣仳離了,並且還是以如許的體例。
“王倫,竟然是你。”微胖女孩眼神中透暴露一絲討厭,她是木欣的粉絲,現在仍然是,以是對王倫特彆恨之入骨。
齊林的眼神頓時陰翳了下來。
對此,齊林也很善於。
看著這個老賤人和阿誰聖母婊,齊林給她們科普了一下法律:“打人違法,但隻打幾個耳光,情節不算嚴峻,不構成欺侮罪;如果冇有受傷,不構成用心傷害罪。”
固然王倫曾經遭到過文啟聚的毒害,但這類事情,即便曝出去,也不能對他形成甚麼影響。
齊林怒極反笑,完整懶得理睬這兩個貨品。
齊林學習過交通法,也曉得遁藏行人這條被定為法律的啟事,官麵上的解釋是如許的:
固然他肯定了文啟聚鐵狼的身份,但就算直接捅出去,神民陣營也不必然信賴他,乃至有能夠把他當作假預言家公投出局。
這天上午,齊林駕車,前去童星幼兒園。
這類事情,放在彆人身上,隻是一個小費事。
故鄉夥完整被抽懵逼。
文啟聚並不是100%的冇有馬腳。
這較著就是要把他整的和木欣一樣臭。
【爸爸,對小蘿莉動手,你的知己不會痛嗎?】
“鑒於她先碰瓷我,而後說話欺侮我,隻要我節製在十個耳光以內,差人根基是不成能給我科罪的。相反,她就不利了。故鄉夥,惹到了我,算你不利。”
聽到齊林這句話,微胖女孩愣了,老賤人呆了,圍觀大眾都傻了。
文啟聚就像是個刺蝟一樣,找不到甚麼馬腳。
啪!
“王倫,你撞到這個老太太了,如那邊理?是私了還是找差人?”女孩指著老太太問齊林。
而不得不說,在這個圈子裡,想要毀一個男明星,比毀一個女明星簡樸太多了。
無數的粉絲髮帖表示本身今後再也不信賴愛情了,說的他們疇前找到過女朋友一樣。
以是文啟聚並不濫情。
但文啟聚的斑點確切少。
而文啟聚本身,確切是一個潔身自好的好男人典範。
蘿莉是最輕易調~教的。
耳光清脆。
而動用武力的話,文啟聚的設定是兵王――還是最短長的那種,都會無敵,文武雙全。
查了文啟聚一圈,齊林發明竟然無從動手。
另有一些環境,是在保護死人。
固然如此,他仍然以為有些法律很扯淡。
他拿脫手機,撥打了一個電話。
他懂法。
但並不是弱者和死人,就比淺顯人乃至強者高一等。
……
“喂,老周,往我卡上轉五十萬,我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