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大人與小孩[第2頁/共3頁]
固然也有一絲嚴峻,劍鳴卻冇有驚駭,這或許就是發展環境對孩子們的心智所產生的影響。
林秀傑:“……”
這就是大人,光陰不但成熟了他們的軀體,還龐大了他們的思惟――腦筋中想的更多的是人際乾係,與孩子們幾近是兩個天下的人。也是以,大人與小孩之間,永久隻要懂不懂事(社會儲存法例)的辨彆,冇有聰不聰明(天然儲存法例)之彆。
這個決定的確很好,既能讓孩子們有肉吃,又不會讓兄弟之間產生隔閡,也算最抱負的措置體例,隻可惜――
“哼,他如果再敢欺負人,我們就用石頭砸他!”
林秀雄從屋裡走出來,在得知環境以後,他立即作出了決定:“小香,你帶著小鳴和小成,把這隻野兔子給你小叔送疇昔。翠蘭,把這隻野雞先養起來吧,等過段時候送林村去。”
“爹,我們曉得了,您彆活力了。”
羅翠蘭:“……”
是以,第二天一吃完早餐,劍鳴和林成績立即去了山裡‘上班’,卻不料明天還很空曠的荒山,現在竟成了喧嘩的鬨市,五六個小屁孩早已占據了這一方六合,為首的鮮明就是趙虎!
前幾年剛結婚的時候,因為手頭冇有錢,林秀傑酒癮犯了,控過酒瓶子,最後又教唆本身的老婆孫靜芬去老爺子處偷酒喝,更令人無語的是竟被現場抓獲。如此餬口固然略有轉機,但還算不上敷裕,對酒瓶子更是鄙吝非常。是以,當林桂香把野兔子送疇昔的時候,他起首想的是老爺子的酒量題目,唯恐喝光本身的存貨。
百般考慮下,林秀傑決定在家裡燉兔子,卻到二哥家喝酒,如許既能夠包管百口有肉吃,還不消喝本身的酒。
“咦,小香,你們不等著吃肉,跑返來乾啥?”
“算了,翠蘭,你去炒幾個菜吧,我去買幾瓶酒。”
“爹,您彆活力了,在那裡吃不一樣啊,都是一家人。再說了,小鳴和小成這兩個小傢夥越來越無能了,明天就比明天多抓了一隻雞,明天也許能多逮一隻兔子呢,您應當歡暢纔對啊。”
“嗯?小香,你歸去奉告你媽,彆先燒湯了,一會兒我和你三叔疇昔,今晚要在你們家喝酒。”
林秀豪:“……”
“哈哈,感謝姥爺。”
在路人們的不儘嘉獎中,劍鳴和林成踏著戀慕的目光,高歡暢興的返回林秀雄家。
還不知真相的老爺子萬分歡暢:“哈哈,小鳴真是好孩子,曉得捉野兔子貢獻姥爺,將來必定有大出息。”
落日落下山,林秀傑彙同林秀豪,帶著孩子們,端著兔子肉趕到了林秀雄家,分外的晚餐備齊,宴席也算收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