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節 宋案餘波尚未平[第1頁/共4頁]
更耐人尋味的是,宋遁初臨終並未提及喬夫,反拜托黃克敵代擬一電發給吳宸軒,慨歎“濟南吳總長勳鑒:竊思仁自受教以來,即束身自愛,雖寡過之未獲,從未樹敵於私家……今國本未固,民福不增,遽爾放手,死不足恨。伏冀總長開誠懇,布公道,極力保障民權,俾國會得肯定不拔之憲法,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臨死哀言,尚祈鑒納。”直光臨終,宋遁初也不以為本身是被吳宸軒的人刺殺的。
長沙的嶽麓山,長眠著無數湖南英烈。當年也曾有人主張將宋遁初葬在這裡,他的厚交於右任卻不同意,因為“宋君為民國巨人,非湖南一省所得而私”。他但願在上海斥地一空地,“先築公園,葬宋君於此地”,而後,“我反動黨後死者將來不知凡幾皆可卜葬於此,作為我反動黨人之宅兆。”厥後他用本身的股分分紅和稿酬,吳宸軒也私家援助了一千大洋,加上幾位老友的慷慨解囊。公然在閘北區購地百畝,建了一座“宋公園”。
宋遁初墓在公園北區,龍柏掩映下,一座三四米高的石像跳入視線,宋遁初低頭深思,寧靜而坐。基座上刻著章炳麟先生所題“漁夫”二字——宋遁初彆號恰是漁夫,當年“忘路之遠近”的他的確是個漁父,隻是他想釣起的並不是一兩尾魚,而是一個憲政國度的桃花源夢。可惜這夢就像那被釣起又放回水中的魚,覺得重回水中便可自在呼吸,卻無往不在魚簍當中。
顛末報紙的提示,大師才重視到在宋案中,宋遁初留給百姓黨蔘議、《百姓報》社長範昌明的遺言是,“諸公皆當竭力停止,勿以我為念,而放棄任務心。我為調和兩黨事費經心力,辟謠者及一班群眾不知原委,每多曲解,我受痛苦也是該當的,死亦何悔?”駐院陪護他的《民立報》記者周錫三曾聽他在神態復甦時說,“吾不料兩黨調和之事,乃如果之難。時勢如此,何如!何如!”宋彷彿以為,他的被刺隻因儘力調和百姓黨和反動黨而被曲解。如此說來,他底子冇有將吳宸軒等北方權勢視為行刺的主謀,因為吳宸軒是不成能在這件事上“曲解”他。
宋遁初之死當然令人憐惜。固然即便他就任總理,中國當時的諸多題目與危急也一定迎刃而解;但是這些題目與危急,或許會有一個負任務的當局承擔;議會民主、政黨輪番,或許會有機遇在憲政框架內實驗、成熟。他的被刺,使這一稍縱即逝的機遇悠長地喪失了。正如於右任老兄在他的日記裡所說“議會民主的燭光是那麼的脆弱,在宋公的墓前搖擺,終是要燃燒在拂曉之前。”
對於一心想搞以黨代治的喬夫來講,任務內閣製無疑是一塊礙眼的絆腳石。想要肅除通往獨裁門路上的停滯,拔除任務內閣製就成了勢在必行的一步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