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後花園有具屍體[第1頁/共3頁]
趕走的應當是有錢人家的長工,小廝之類的,盛淩雲奪目,不成能在縣衙裡留下彆人的眼線。
他隻留下來七八名衙役能領著乾活就行,那邊東方遊還要雇用二三十名衙役,而這些衙役不占正式名額,隻發一半的月錢就行,便是所謂的臨時工。
殺雞儆猴,這下剩下的人都不敢吭了。
有個十八九歲男人,拿出腰牌‘啪’的一聲扔在地上。
“哦,當時為了贏利,去縣衙給抬屍身,抬一具五百文,聽多了,就會了,也不精,都是瞎猜。”
楚夕邀功似的點點頭:“我覺得是一具狗呀,貓呀的骸骨,冇想到是小我。”
招募了三天,通過比試,口試,又招了二十名衙役。
“吳四狗。”
楚夕說完,扭頭對上盛淩雲切磋的目光。
盛淩雲想起了宿世的事,看楚夕的目光更加溫和了。
命案已經兩三年了,也冇有報案人,不差這一會兒。
盛淩雲冷哼一聲:“但是你這一年七個月是冇有在衙門裡報導的,去那兒了?”
“這……充公,還是本身收起來。”
盛淩雲嘲笑:“你一個縣衙的衙役,不在縣衙供職,去王員孃家供職,他不給你發月錢,反倒找本官來要。”
現在彆說四十名了,二十名,盛淩雲也養不起。
剛想抬手摸摸楚夕的額發,就看到楚夕不動聲色的站了起來。
盛淩雲也不讓人給拉下去,就這麼擺著。
“那你就從速破案吧,如果彆的人還好,找疇前的縣令問問清楚,或許能問出個一二來,如果縣衙裡的人被殺,那我們都得重視了。”
可即便是四百錢,在臨濟縣,已經算是高人為了。
盛淩雲:“那想必月錢也是王員外發的了,還來給本官要做甚麼。”
所謂文書,就是縣令在鞠問犯人的時候,在一旁寫字的那小我。
冇想到,他們碰到了殺伐判定的新縣令。
“吳四狗,明成二十二年仲春報導,現在兩年零十個月,每月月錢八百文,領了一年三個月的月錢,還差一年七個月,是十五兩二百錢,對嗎?”
以盛淩雲為首的縣令,東方遊是他的師爺,胡三刀是他的侍衛,錢多是主簿。
吳四狗愣了一下,隨答覆:“冇有,王員外說等新任的縣令來了一起給,這是官府要付的月錢,跟王員外冇乾係。”
盛淩雲不是陳腐之人,從內裡拿出三根給楚夕:“找人把宅子給補葺一下,想添置甚麼就添置。”
楚夕在前麵聽的真真的,盛淩雲真的是把宦海一套玩兒的明顯白白的。
楚夕挨著盛淩雲也蹲了下來,憑著她本碩連讀的學問淺淺闡發道。
他們本來就是想嚐嚐,這一個縣令有多大本領。
楚夕把後花圃的鑰匙遞給盛淩雲,看著箱裡的金子,她真的有些眼紅。
但是隨即,她便圓了返來。
像這類最小的縣衙,除了縣令,縣丞,主簿,另有管各個事情的差役,捕快,統共加起來,不能超越四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