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章 智青有權做決定[第2頁/共2頁]
為甚麼不交給留下的同道?
應當算做過決定的,我讓老杜和智青全權措置這件事,智青有權做決定,他是縣委委員。
你們縣委不是冇作如許的決定嗎?
江帆說:這個……也能夠這麼瞭解,在反動的關頭時候分開了反動步隊,是脫逃了反動。但是他不是**員,他的思惟向來冇有跟我們黨分歧過,是以也就談不上叛變。
我記不清了,大抵在研討時申智青說過的。
我記不清了,你問智青去。我隻記得這內裡有兩部分糧食,一是稅收的節餘,二是緝獲銀山鬼子的。那是戰役年代,緝獲來的糧食誰還會用秤一一稱過呢?我估計智青也說不準數字。
你問吧。
當作出了這個決定後,這些糧食就應當是屬於棗溪大眾的了。如何?當時的縣委冇權力措置這批糧食嗎?
當時倉猝北撤,不曉得到那裡,也不曉得甚麼時候返來,如果很快就返來,軍隊吃甚麼?至於留下來的小股軍隊,我們彆的有一批糧食。但是作為預備軍糧,需求嚴格保密,這是地下事情的根基原則。如果把這批糧食交給留下的同道,萬一有人叛變瞭如何辦?
已經措置了呀,讓他分開步隊,即是撤了他的職務。
縣委冇有作過這批糧食賠償給棗溪大眾的決定吧?
時候長了,這個事已經記不太清楚了。因為當時北撤比較倉猝,事情千頭萬緒,首要事情都很多,比如留下對峙鬥爭的同道,我都要一個個找他們說話,糧食的事算不上大事,就冇放在心上。縣委是研討過餘下來的那批糧食,彷彿是交給申智青措置的,對了,另有老杜。老杜是管後勤的,智青是管保鑣的,這事就交給他們了。
那厥後軍隊返來了,應當交給軍隊,如何能私分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