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六百五二章 2B和漏洞[第3頁/共4頁]
“對不起。我是不太懂蝙蝠俠……不過我就問一個題目……如果蝙蝠俠以為鄧特他們纔是將來的線路的話,蝙蝠俠本身為甚麼不從政,不走法律線路?他為甚麼不能白日當公理的查察官,早晨來當蝙蝠俠?他家有錢,想學法律很困難麼?他最早為甚麼要跑出去跟好人做鬥爭,而不是跟鄧特一樣的挺身而出從體製內部竄改?”葉靜不太明白的問道。
來到了美國這邊以後,賈鴻漸並冇有忙著跟羅賓斯基見麵,見麵的時候還約在好幾天以後。此時的他籌辦歇息一天,然後明天跟諾蘭見麵,讓諾蘭給他提高一下蝙蝠俠的各種背景知識,比如甚麼隊友啊仇敵啊之類的來源。到了這位於比弗利山莊的家以後,賈鴻漸和葉靜倒是冇有歇息,而是在門口的所謂天下頂尖的貿易街上麵轉了轉,給王丹買了一個五萬塊群眾幣的包包。
這還讓不讓彆人活?如果賈鴻漸是高譚市的人,他也必定做好人――布魯斯韋恩都那麼讓人妒忌了,這貨還每天出來保護公理?這的確讓人受不了好麼!如果不把蝙蝠俠和布魯斯韋恩滅掉。這還如何讓賈鴻漸這類“淺顯人”有信心過完一輩子,還讓大師如何鎮靜的餬口?
以是聽到了這裡,賈鴻漸就感覺蝙蝠俠是傻帽!就是一個2b!就是為了誇耀裝逼而用心各種列席,如果他賈鴻漸是蝙蝠俠的話,必定讓本身在外界的眼裡是一個整天深居不出的宅男怪人!隻要如許大師纔不會存眷他,最好他布魯斯韋恩兩三年都能夠不消呈現在各種媒體報導當中!然後這類環境下韋恩每天早晨出來當蝙蝠俠那才合情公道啊!第二天能夠養傷。還能夠在家裡歇息,底子不消出來應酬。不露麵就不會有馬腳,淺顯人就比較難以遐想到他就是蝙蝠俠啊!乃至用心共同上一些假裝,比如讓淺顯人狀況的布魯斯韋恩臉的下半部有個疤痕。然後再變成蝙蝠俠的時候臉的下半部又冇疤痕,如許絕對就不會讓人把布魯斯韋恩和蝙蝠俠聯絡到一起了吧?你看看,賈鴻漸都能想到的事兒,布魯斯韋恩都想不到,充分證瞭然布魯斯韋恩就是一個2b!
哦,明天早晨蝙蝠俠被人打傷了,明天布魯斯韋恩就在瑞士滑雪出事兒了?成果幾天不能出來尋歡作樂?這也太偶合了吧?一次兩次還行,次數多了真當彆人是傻的麼?故意的好人做一兩次嘗試那都搞不好能夠試出來到底蝙蝠俠是不是布魯斯韋恩了!比如說像是諾蘭電影內裡拍的一樣,小醜帶一批人直接把一個韋恩家屬的晚會園地給包抄節製住,如果像是綁架一樣的就是不讓各種人出去,但是又不傷害大師。轉頭再都會內裡彆的一些處所製造一些犯法,看看蝙蝠俠會不會出來這不就很較著了麼?布魯斯韋恩再牛,那也不會兼顧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