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七百二二章 理論衝突[第1頁/共4頁]
實在到了這個時候,賈鴻漸策畫一下,黑莓實在已經能夠把賈鴻漸手裡的能夠用上的錢都花的七七八八了,他還要再略微留點投資給蒙牛甚麼的,以是這麼一來實際上已經冇有啥更多的錢花了。不過這並不代表賈鴻漸就不做調查了――固然能夠隻投資給黑莓個5億美圓已經把錢花完了,但是今後每年福爾摩斯公司還會無益潤啊,ams公司還會有紅利啊!這些紅利呢並不能在這個年初快速的變現停止投資,不過賈鴻漸能夠用來每年一點點的投資進入美國的房地產市場嘛!歸正08年前美國房地產市場一起都在上升並且特彆還是室第市場,因為這是次貸危急產生的啟事之一!在這類環境下,賈鴻漸把每年都有的小錢錢給零散的投入到房地產市場上,七八年下來賺個十億二十億美圓的能夠題目真的不是很大。
賈鴻漸不得不思慮這統統,因為這統統不但僅乾係到了能不能看懂柯林斯的書,能不能辯證的熟諳柯林斯的實際精確與否,同時也很能夠乾係到中原高科今後的辦理氣勢走向啊!如果柯林斯這麼說的是對的,那麼賈鴻漸還真能夠在今後朝著所謂的第五級ceo的方向走去!
像是nba這邊,那就講究小我豪傑主義。就像是最後的關頭球,那必然是要當家老邁來投的,就像是喬丹或者是科比。最後最關頭的壓哨球那就是他們的專利,乃至仇敵都曉得他們會投關頭球,隻是看能不能防住他們罷了。那麼遵循柯林斯的說法,這類力挽狂瀾實際上就已經是一種“無私”導致的惡果了?實際上應當大明星忘我的“carry”全場。充分的動員全隊的火力,讓本身球隊能夠早早就順風順水的奠定勝局?或者最後關頭時候的時候,操縱對方覺得本身要投關頭球而拉扯空間和重視力,給不受存眷的一個隊友球,讓他來投最後一球?如果人家這球冇投進呢?是不是說著明星就有點迴避任務了?有點冇有把球隊勝利的任務抗在本身肩膀上?
然後像是加內特、雷阿倫他們構成的凱爾特人三巨擘的組合,也不過隻拿了一個冠軍,這但是從07年到12年這麼多年啊!然後熱火的年青版三巨擘,從10年的夏天構成以後。到了12年的夏天,兩年也不過拿了一個冠軍嘛……還不如馬刺呢!馬刺的狀元簽就一個鄧肯,還是97年的狀元,然後像是甚麼帕克啊、吉諾比利啊那都是第一輪開端和第二輪的選秀,能夠說當初都不被看好,是一點點本身培養出來的。然後這三小我03-07年內裡三個單數年都得了冠軍了。這比甚麼四巨擘三巨擘之類的得的還多吧?
像是迪瓦茨等等老一輩的歐洲中鋒來到了nba以後,那一手策應傳球的工夫但是相稱風騷的!而姚銘同窗剛去了nba的時候,那也是有一手相稱不錯的傳球功力。光是賈鴻漸記得的就有一次姚銘傳球給小個子扣籃?莫非柯林斯的實際放在籃球界內裡,就是更學院派的那種?就是更加講究戰術,更加講究團隊共同,相對的弱化小我感化而操縱共同加強團體氣力的這麼一種打法?的確,美國球員構成的夢之隊在92年第一次答應職業球員打奧運會的時候,那真是摧枯拉朽普通各種橫掃,但是到了厥後美國打歐洲球隊也不那麼順暢了……這是不是申明歐洲的那種學院派的打法實在也算是有前程的?是不是申明柯林斯的實際也算是能打敗小我豪傑主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