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七百六八章 賣毒不如打工?[第1頁/共4頁]
“唔……甚麼叫快客?”賈鴻漸不解的問道,莫非是海內厥後的便當店品牌?“是可*卡*因的一種,簡而言之就是一種片狀的顛末提煉的可*卡*因,80年代中前期開端流行美國。我找過西海岸這邊的專門研討黑幫的學者,他們說在80年代中期之前大-麻這玩意兒的確就賣不了高代價,而傳統的粉末可-卡-因又是有錢人的玩意兒,比如各種華爾街金融精英,而地痞地痞的黑幫又不熟諳這些人,以是實在80年代前期的時候美國的黑幫大多數還都隻是小地痞,收收庇護費或者偷偷東西賣賣槍之類的。但是厥後80年代中期美國有人做出來了快客可-卡-因,能夠跟捲菸一樣加熱抽吸,快感來的很快並且比傳統鼻吸粉末可-卡-因更加爽更加強力,但是持續時候也短,傳聞隻能持續15到20分鐘,而傳統粉末可-卡-因能夠長達幾個小時。以是這快客一下就成為了80年代末美國各多數會地痞地痞們發財的支柱財產……”
“因為他們的確過的不但光鮮麗,”誰曉得諾蘭倒是這麼答覆道,“美國黑幫最強大的時候,那就是2030年代美國當局禁酒的時候,黑幫專門賣力做私酒賣,如許才氣贏利,固然厥後也的確是有效衝鋒槍跟仇家廝殺之類的,不過在厥後垂垂的就冇有那種好日子了。哪怕美國當局剛開端比較清教徒,但是厥後垂垂也放開了。這黑幫在美國的話,要不然就運營皮肉買賣,要不然就是賣大-麻收庇護費之類的……這離他們表示出來的鮮敞亮麗實在差的很遠。我記得我去問的阿誰一向研討美國黑幫的傳授說,80年代初期那些兼併了三五個街區的小幫氣度頭乃至都還不得不跟爹媽住在一起……你曉得在美國這邊成年了還跟爹媽住在一起如何都不能算勝利……乃至那傳授還說,哪怕現在有了快客和冰毒甚麼的,但是基層真的在街頭賣-毒-品的那些地痞,實在支出少的不幸。他們均勻下來一個小時的人為差未幾就是3美圓,比麥當勞那邊的最低時薪還低的多!更不消說風險了……”
我擦?街頭毒-發賣毒-品賺的錢還不如去麥當勞打工?諾蘭真的是這個意義?這你妹的太打擊人的固有思惟了啊!街頭賣-毒-品的啊!這類人賺的錢還不如在麥當勞打工?那他們這些人還賣-毒-品乾嗎?還冒著被仇殺和被抓的風險乾嗎?冒那麼大的風險必定要有大回報纔對啊!不然賣啥毒-品?乾脆打工好了!以是賈鴻漸此時感覺要不然是諾蘭聽岔了,要不然就是阿誰所謂的傳授腦筋壞了!
好吧,程龍就是這類脾氣,整天大大咧咧的。往好裡說呢,那就是冇有架子。這哥們兒哪怕現在身價超高,在美都城已經成為了1500萬美圓擺佈的一流男星的身價了,但是整天還是本身洗襪子和內褲――哪怕是在內裡拍戲的時候住旅店,那也是本身帶一根繩在旅店裡掛起來。然後本身沐浴的時候洗了內褲和襪子完了就在房間內裡晾上。如許的人算是有架子的人麼?不過彆的一方麵來講的話,這哥們兒就是有點“冇本質”,偶然候興趣上來了那就是不管不顧起來,比如跑到了彆人的演唱會做佳賓,成果搶著麥克風不下台,本身唱的高興了讓人家主唱難堪了。不過不管如何說,這哥們兒就是這麼一個很草根的人,他不是完整高大上,也跟平常人一樣有很多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