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四百四零章 虧損[第2頁/共4頁]
海內呢當然是在推行法製化,對於這類暗訪有了限定也能夠瞭解。不過在彆的一方麵,在新的訊息記者采訪辦理條例內裡,也給了記者們更多的權力來言論監督――比如申明文規定了中國的記者對於違背社會品德、法律等等的事情,有合法的報導權和監督權!這意義呢,就是記者們能夠扛著攝像機直接就衝到人家辦公機構門口要求采訪!
共同著中原尼爾森的數據,中原衛視的記者們再北上去找了資訊財產部的官員們停止體味。共同著中原尼爾森的數據以及資訊財產部的數據,官員們神采丟臉了――他們顛末計算後給出了一個很觸目驚心的數據,在幾年的代價戰之下,實際上天下彩電行業統共喪失好處大抵超越200億元!
當然了,這些數字看起來彷彿很搞笑,因為這200億元是本來應當企業賺到但是因為代價戰了就賺不到了,以是應當是讓利給了消耗者了的,是功德啊!但是題目在於,企業們少了兩百億元的支出,單單算在長宏身上就少了起碼150億元!有了這150億元,長宏能不能開辟出來本身的核心技術?如果有這150億元,長宏現在還會受製於人麼?
到了這個時候,記者們表白了此次是來監督格裡的,而不是監督官員們的,這些官員們才長長的出了一口氣!然後他們就改頭換麵了。開端義正言辭的攻訐格裡了,說格裡這類買本國產品貼牌本身的行動太虛假了……歸正記者們看到了這段,是下認識的就把攝像機給關了――底子就冇想著要用上這一段!
當然了,這背後的啟事也因為是新出台了一個訊息記者采訪辦理的條例,說是暗訪都是要限定一下內容的,並且要暗訪還必須是提出申請……如許的規定當然有點操蛋,不過從彆的一些角度來講也算是合適法度公理吧,因為哪怕就算在美國那噶噠,未經答應的竊聽甚麼的錄下來的質料那是不能作為呈堂證供的!因為是不法獲得的證據!這就是法度公理!必須每一步法度都合適規定,這才氣行!不然即便統統都是實在的,可冇顛末正規法度答應也不可!
中原衛視暫定籌辦先做一下格裡空調的這麼一個事兒了。說實在的,本來賈鴻漸對格裡還是蠻有好感的,因為他曾經暗裡裡調查過一下,貌似在後代這格裡的空調在團體國產空調內裡那維修的次數是相對較少的,從這點來講,就有點質量過硬的趕腳了不是?更不消說得是這個格裡還是一向在做空調,不像是甚麼美的啊之類的甚麼都做,以是更會給人一種比較專精的感受,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