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四四章 可以打電話的平板?[第3頁/共4頁]
而以保守著稱的蘋果,在一年以後出的iphone5那螢幕如何都有4寸呢!以是實際上這note也冇有比蘋果的iphone5大太多啊!最多也就是一個近似對比2英寸螢幕的諾基亞對比3.5英寸的iphone一樣的感受――固然給人趕腳彷彿一下子螢幕大了非常多,但是實際上從數據上來講大的並冇有翻天覆地的竄改。而7寸平板乃至另有大螢幕的平板,有幾個是插手了電話服從的?充其量插手了一個3g上服從就了不得了!畢竟這玩意兒實在是不便攜,如果當作是電話來用的話,至心有點太大太累墜了。反而是當作外出時候坐下來今後的一個文娛中間,平板倒是特彆合適,特彆是7寸的平板,那至心比10寸平板好用的多――關頭就在於輕!在床上躺著看平板的時候,7寸平板還能人平躺著然後一支手舉著看,10寸平板舉著至心累!一不謹慎這10寸平板掉下來那絕對砸的人臉夠疼的!以是從這類角度來講,賈鴻漸還感覺這小本子是一個很實際的人!r1152
賈鴻漸莫非不曉得這事兒麼?他莫非就冇想過從一早就開端把咱手機做成16:9的辯白率麼?他也想過,乃至也嘗試過。但是題目在於,這麼一個初期的手機弄這麼一個比例的螢幕的話真不可――16:9的螢幕都是頎長型的。3.5寸屏這麼一點點的玩意兒還是4:3的屏來的操縱感好,如許短胖的螢幕恰好不超越大拇指寬度多少,長度也不超越多少,能夠說正幸虧拇指的覆蓋範圍以內!如答應不是操縱起來便利麼?為甚麼後代的手機到了4寸的時候還根基都是4:3的,為甚麼到了5寸就變成了16:9的?是因為如果5寸的還是4:3的話,到時候螢幕就太寬了,手指就操縱不過來了!而長一點的話,起碼還能夠用拇指來高低滑動螢幕尋覓到最合適操縱的位置不是?人的手指在操縱手機的時候,特彆是大拇指,還是縱向挪動要比橫向挪動來的便利的!
話說返來,這小本子那當著賈鴻漸的麵就開端設想了起來。他這設想呢也很風趣,剛開端是從賈鴻漸的辦公桌上拿了幾張白紙過來,然後拿著筆就開端塗塗畫畫的開端設想了。這設想最開端呢,他並冇有開端設想形狀是甚麼色彩之類的,而是先設想螢幕以及機體本身的一個尺寸。不過之前賈鴻漸不是說過要7寸或者10寸麼?為甚麼他還要設想尺寸?